各位亲爱的会员: 为了保障海淘市场的健康运行,让海淘商品真正符合消费者的预期,避免个别卖家通过虚假海外直邮方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加强对海外直邮商品的有效治理。通过对消费者调研和相关数据分析,淘宝网对直邮商品的发布作如下要求: 一、适用范围 本公告适用于淘宝网所有发布直邮商品的卖家。 二、商品发布要求 商品信息层面(标题、属性、详情、图片等)描述为直邮的商品,需要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 商品发货地为海外。 2 、卖家须满足海外直邮条件且签署"海外直邮协议"。 三、违规处理 卖家未按照本公告要求发布商品的,淘宝网将按照《淘宝规则》中滥发信息"商品要素不一致"规则进行处理。同时,淘宝网提醒卖家,对于通过海外直邮方式入境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商品出入境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实申报及缴纳相关税款。 本公告于2017年5月19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17年6月19日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