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水资源,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以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为保障人体健康, 维护生态平衡,加强水行业归口管,国家1994年特制订了《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下面就一起随本站小编来了解一下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吧。 本标准规定了地表水资源水质要求、标准的实施和采样监测方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江、河、湖泊、水库等内陆天然地表水。 本标准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用水部门负责监督和实施。水利系统各有关水质、水环境中心负责地表水资源质量的监督、检验、定期常规监测和调查评价工作 。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环保卫生、农业、渔业等有关部门,根据流域或水系综合规划,结合水域使用要求,按本标准确定相应的水质管理等级,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监督管理。 国家或当地有关主管部门明确划定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取水点的水源地水质,按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规定执行。渔业水域的水质,可按现行《渔业水质标准》中规定执行。农灌用水可按《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执行。 本标准所列项目不能满足当地控制主要污染物的需要时,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可补充必要的项目或作适当的调整, 作为地方标准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行。 以上就是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的内容介绍,如需了解更多地表水资源等小知识,请继续关注本站环境污染常识栏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