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盐法志》是以记录清代四川盐法为中心内容的重要著作。丁宝桢总纂。四川是我国井盐的重要产地,也是历代王朝的重要财源。因此,对四川盐法也曾进行过多次改革,以适应当时国民经济的需要。清光绪初年,丁宝桢出任四川总督,认为四川盐务为川省第 一大政,因向无盐法志颁发遵行,以致官吏商民恃无遵守,任意紊乱,百弊丛生,败坏致于不可收拾。丁宝桢着手整顿盐务,将一切积弊,确实清理,纲纪秩然,成绩显著,拟为久远遵守之计,与盐茶道崧蕃、建昌道唐炯等悉心商酌稽考成法,辑成是编,考鉴有资。本书于光绪七年(1882)十二月由丁宝桢上疏,奏请纂修,翌年五月进呈御览,光绪九年 (1883) 刊行。 丁宝桢 (1820—1886),字雅璜,贵州省平远 (今织金) 人。清咸丰三年 (1853) 进士。同治六年(1867)十二月出任山东巡抚,筹办渤海边防,治理黄河水患,创设山东机械制造局,积极参与洋务运动,诛慈禧太后宠信太监安得海,声播于朝野。光绪二年(1876)调任四川总督,整肃吏治,力挽颓风;并创办四川机器局,发展地方经济;整顿盐务,创办官运盐,卓有成效;当英国侵占缅甸和侵犯我国西藏时,曾筹划西南边防。光绪十二年(1886)病逝。丁宝桢是一位怀有富国强兵之志的洋务派官僚。著有《丁文诚公奏稿》。 《四川盐法志》全书共40卷,分井厂、转运、引票、征榷、职官、缉私、禁令、纪遗等八门类。卷首选录圣谕、蠲恤诏、敕和圣制。卷1至卷5为 "井厂",包括井厂图、井盐图说(凿井、汲井、煮井、发运)、器具图说、沿革;卷6至卷15为"转运",包括行盐疆域图、长江运道图 (水运、陆运)、本省计岸、本省行盐道里表、湖北八州计岸、八州县行盐道里表、云南二府一州边岸、二府一州边岸行盐道里表、贵州省边岸,贵州省行盐道里表、济楚、官运、水利(官运船行);卷16至卷19为 "引票",包括颁引 (引式)、配引表(历年增引、计口初额)、积引 (改配代销、归丁积引)、各票(票式、包斤、由单);卷20至卷26为 "征榷",包括井课(锅、灶)、引税(纸、朱、力、截)、羡余、榷额统表、纳解、归丁、积欠、票厘 (引厘)、商捐 (商籍)、经费;卷27至卷31为 "职官",包括盐官表(秦至清)、公廨、局卡(盐仓); 卷32至卷34为 "缉私"包括编甲、关隘(截验所、书巡、驳船)、各岸缉私;卷35至卷38为 "禁令",包括吏部考成(则例)、户部盐法(则例)、兵部绿营处分例 (中枢政考)、刑部律例;卷39至卷40为 "纪遗",包括纪事上、纪事下 (外纪)。 四川省自战国时期就开始了井盐生产,但是直到清光绪年间才纂修盐法志。《四川盐法志》作为记录四川盐务的第一部(也是唯一的一部)盐法志。收集的内容广泛,史料丰富,图说详明,据统计,纂修时征引书目达128种,较全面地反映了四川井盐生产由秦至清的历史沿革,重点记录了清代四川井盐生产的盐政、盐法和盐务史实。因此《四川盐法志》不仅是研究四川井盐业的珍贵书籍,而且是研究以四川井盐业为代表的中国盐业经济史和科技史的重要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