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外国语学校18件校服,2180元,学生直呼穿不起。当钱与学校扯上关系时,社会各界比较敏感。 法治社会崇尚的是依法治国,在教育领域,依法治教应成为学校管理最为关键的原则。在学校章程中,应该包括校服购买的规范和要求,按章程购买校服。东莞市外国语学校在校服征订这件事情上,做得太随意,缺乏规则,容易让人产生联想。 如何让校服摆脱是非,摆脱利益纷争? 除了依循内部的章程管理购买事项外,学校还应该联合质监部门加强对校服生产和质量的把控。 首先,质监部门需加强对校服生产厂家的资质监管。在上述校服事件中,有东莞市民对校服生产厂家的资质产生质疑。说该生产厂家给几个学校生产的校服有延期交货的现象,是不按时交货、不严格遵守合同和投标书的企业。在国外,校服的生产,不是谁都有资质进行的。譬如,在日本,校服生产厂家需要经过严格的资质审核才可以接受学校委托,为其提供校服。而资质审核需要质监部门依据相关的技术标准进行操作,并定期复检,从源头上保证校服质量。 其次,教育部门和质监部门需加强对校服的质量监管。2013年初,上海质监局在进行学生校服产品专项监督抽查中发现,22批次的产品中有6批次不合格。从而曝出危害学生健康的毒校服事件,引起社会各界哗然。在此,教育部门如能与质监部门加强沟通,在关注校服原料采购与加工环节的基础上,委托质监部门对校服的质料、染色、气味、标识、剪裁、PH值等方面加强抽检,就能把控好校服的质量关。 除此之外,学校应充分尊重学生及家长的知悉权和自主选择权。东莞外国语学校在发放校服之前,没有告知校服的价钱。发放完毕后,收取2180元校服费用,必定会引起家长与学生的抵触情绪,引发强买强卖的猜想。 如果学校开展一次"最美校服评选"活动,在尊重学生审美的基础上,框定校服样式与价格,再按照学校制订的《校服管理制度》和《家委会管理制度》,请家委会参与校服的征订、把关,学校只负责校服的发放与使用。这样,学校的决策更能让家长和学生接受。当校服发放后,学校需在校服的使用和着装管理上下功夫,避免出现校服使用频率过低和着装混乱的现象,使校服真正发挥它应有的功能。 小小的一件校服,谈起来事小,管起来事大。一切管理,需从精细处着手,按章法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