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指公权权中最基本的、主要的部分,而这部分的权利又经过宪法加以明确,以体现广泛性、平等性、真实性以及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那么,荣誉权是基本权利吗?侵害人格权违反哪些法律及维权方法呢?今天我们就跟随本站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名誉维权小知识吧。 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就包含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第二,荣誉权是公民或者法人经过自身的努力和创造,在某个特定领域取得一定的成就或者杰出贡献的获得者所拥有的,所以公民要获取到荣誉权,必须要具备自身的努力和创造以及取得一定的成就或者做出杰出的贡献或者有着其他辉煌性的成绩后,才能依法经过特定的程序来取得一定的荣誉称号,享有荣誉权,以及荣誉权所带来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从以上两点我们可以看出,公民的基本权利是人人可享有,始于出生,终于死亡的权利,而同时又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基本义务,而荣誉权则必须要通过民事主体的努力和创造,取得一定的成就或者辉煌的成绩后才能获得,所以,荣誉权并非基于民事主体的法律人格而享有的权利,也就不是基本的权利,它是属于身份权利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