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答应借钱给一个人,我不会期望他归还。那是已出之物,他主动归还就归还,否则我有什么能力追讨?这方面,我不会太天真。 同样,承诺也不可追讨。 当一个人对你说:"我不爱你!" 你为什么还要流泪问他: "你说过永远爱我的!你说过的!" 两个人之间的承诺,若一方无法守信,那是无可奈何。 是他办不到,不是他忘了,用不着你力竭声嘶地去提醒他一次。 当一个要离开你,也无须再提醒他: "你说过不会离开我的!" 他说过又怎样? 他对你说的时候,你不肯相信。他要走的时候,你却要追讨? 就把承诺当做爱情的一部分罢! 我们曾真心许诺为一个人做到一件事,但明天的世界,不在我控制之内。 做得到,我会快乐。做不到,我会忧伤,我会的。我也会学习,不去追讨。 有过承诺的爱,总比未有过承诺的爱凄美。一旦要追讨,承诺已变得太遥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