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夏季到来,学生涉水、游泳行为增多,溺水事件时有发生。教育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加强预防溺水安全教育、做好危险水域安全防范、完善溺水安全防范预案并健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教育部强调,各地对涉及学生溺水伤亡事故要及时报告,对于迟报或瞒报的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学生玩水导致溺亡事故近来频发。就在五一期间,东莞发生3名学生落水,一名被救起,另两名学生失踪的悲剧。此前,4月13日,四川省巴中市3名学生溺水死亡;4月27日,辽宁省葫芦岛市6名学生校外野泳溺水死亡。 如何防止学生溺亡事故?加强安全管理十分重要,但也要防止安全教育演变为对学生的圈养教育。教育部要求学校要通过印发《告家长书》、家庭访问、家长会等形式,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要严格学生请假制度,对未请假擅自离校的学生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学生离校原因,并建立制度严格要求学生不得到危险水域嬉水或游泳。根据上述规定,学校和家长很可能不让孩子随便外出,尤其是学校,为了避免学生出事故承担责任,会不准学生请假,请假必须由家长出具请假书。 在正常的教学中,不允许学生随意请假是正确的,但放学之后,寄宿的学生不能外出活动,或者节假日也不能外出活动,全部圈养起来,就说不过去。在笔者看来,预防溺水事件,关键在于学校加强安全教育,政府和社会加强安全管理。 目前学校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还比较概念化,没有深入学生的意识层面,学校只是一味强调安全的重要、玩水的危害,甚至要求学生签自律承诺书,可学生并不会当一回事。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应采取适合学生接受的教育方式,包括组织案例、情景教学,还要教育学生万一遇到危险自救、救人的基本技能。从媒体报道的溺水事件看,都是先有学生落水,其他不会游泳的同学惊慌失措去救,结果集体溺亡,还有学生担心向大人求助,会遭到指责。这都需要对他们进行科学的教育和训练,告诉他们遇到事故时该怎么应对,这种做法不是鼓励他们去玩水,而是理性应对问题。 对学生溺亡事故的安全管理应对来说,家长、学校掌握学生去向很重要,但不可能一直关着、盯着、跟着孩子,尤其是农村地区学校和家庭。这就需要政府和社区(村)加强安全管理。应该明确禁止在野河道游泳,加强安全防范、警示和巡逻,从近年来发生的学生集体溺亡事件看,政府、社区管理的薄弱是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每到暑假,农村留守儿童学生放假回家,都会出现令人心痛的溺水事件。对此,地方政府、社区应该对所有辖区内的河道进行排查,建立值班制度,并在社区(村)居民中展开安全教育。 只有学校、家庭、政府、社区携手,才能让孩子们在亲近自然的同时,有安全的保障,在安全的环境中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