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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背后的幽影


  通胀高企,投资受抑,经济预期走弱,存款的增速远远追不上消费飞奔的脚步,这让不少人叫苦不迭。正是在这种背景之下,曾在不少地区风靡一时的高利贷投资,重新开始悄无声息地抬头。在庄家所言高利息回报的诱惑之下,不少人没能坚守住阵地,仓促加入了高利贷放贷人的行列之中。他们或许没有想到,在高风险、高回报的表面背后,却潜藏着巨大的财产风险。
  利益驱使下的心魔召唤
  至少在这次结识高利贷庄家之前,李女士的投资还算是顺风顺水。除经营一处洗衣店以外,由于严格执行低开高走的基本规律,股票和基金方面倒是颇有建树。但是,赚钱之心岂有止境?
  当李女士认识这位自称做民间借贷生意的朋友林某之后,便以为自己慧眼挖掘到了新的摇钱树,慢慢地,居然开始关注投资民间借贷。终于有一天,林某给李女士送来一个"喜报"——一位朋友紧急贷款10万元,说好在2个月之内还清,只要给对方提供这笔贷款,就可以赚取3.5%的月息。
  两个月就可以到手7000元,比在银行定存一年取得的利息还高,当真有如此好事?李女士几经犹豫,最终没能抵得住林某的糖衣炮弹。在林某的引荐之下,谨慎的李女士先查清了借款人的身份真实性,随后的某一天,在自己的洗衣店和借款人签署了借条,并注明了本金及利息的数额,互相留下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看似圆满的结局,借钱的、放贷的,其乐融融。
  然而,两个月过去之后,正当李女士洋洋得意地准备吸金纳银之际,却突然听到来自借款人一方的晴天霹雳:借款人以李女士放高利贷为由,拒绝还款。难道这10万元就要打水漂了吗?
  地下钱庄何以红火?
  虽然没有港台片中泼油漆、堵截的场面,没有耀武扬威的危言耸听,潜伏在我们周围的地下钱庄,表面上显得"乖巧"不少,但却无时不刻不给当事人造成影响,得利的,抑或是亏损的。
  信贷紧缩、贷款渠道匮乏,让不少借款需求无处释放,地下钱庄成为不少融资者眼中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与此同时,股市震荡,通胀下投资品一路飙价,则让许多投资需求按捺不住寂寞。民间借贷走热并非偶然,而经营高利贷业务的地下钱庄一时间成为游离于融资体系之外的另一只手。看不见形,却力道十足,虽然代价颇高,却保持着极为顽强的生命力。
  特别提醒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年利率如果超过同期基准利率的4倍以上即为高利贷,高于4倍的部分将不受法律保护。根据央行目前的执行利率情况看,6个月以内的贷款年化利率为5.6%。这就意味着,如果同期民间借贷的年利率超过22.4%,将板上钉钉地被视作高利贷。
  李女士的贷款年化利率高达42%,为基准利率的7.5倍,如此之巨,实在令人汗颜。也正是这种显而易见的利益诱惑,让不少人不惜赴汤蹈火,也要跳进高利贷这个大熔炉里。是炼就真金,还是玩火焚身,在经过那些被合同条款约束的日日夜夜后,一切自然会见分晓。
  及早对高利贷"另眼相待"
  "没有往来,就没有伤害。"要远离高利贷疾苦,这句话无疑一语中的。
  在目前的刑法中,尚无针对高利贷的罪名,仅规定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果放高利贷过程中触犯刑罚,当然也会依法追究责任。在今年的两会中,政协委员荣海建议立法禁止高利贷,博得一片叫好声。然而正义在明处,高利贷在暗处,如何界定,如何斩草除根,又岂能如言语般容易?
  对于投资者而言,如果不慎将资金投放至高利贷,理论上可以追回基准利率4倍以内的利息(4倍以外不受保护),但由于牵扯到借贷双方、地下钱庄等利益主体,要想全身而退,恐非易事。应当谨记,不要轻易将资产投放到高利贷地下钱庄中,所谓的高利贷经营者,其中不少为黑势力等不法分子,并不具备所谓的诚信,如有变故,甚至会有一些意外的变故,这绝非危言耸听。
  同时,对于借款人而言,如果确实从银行融资无门,也可尝试寻求正规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机构申请贷款,或向自己熟知的亲友借贷,并将贷款内容清晰地在借条中体现。对于短期融资需求,这些渠道都能起到较好地缓解作用,但切勿从高利贷地下钱庄处借款,否则承担的不仅仅是高昂且不合法的利息,还有还款能力受损后面临的"驴打滚"及其他种种潜在威胁。
  作者现就职于易贷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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