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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军队资金管理中的腐败及预防


  摘 要:本文通过分析军队资金管理中的腐败现象,从思想观念、法规制度、管理、监督四个方面剖析原因,并提出针对性的有效对策。
  关键词:军队资金管理;经济腐败
  在现行制度下,军队资金管理中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与隐患,给腐败行为制造了漏洞。因此研究资金管理中的腐败预防与控制,确保资金的高效应用,保障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一、资金管理中存在的腐败现象
  (一)"小金库"屡禁不止
  "小金库"看似是一般的违规违纪,其本质就是一种不折不扣的腐败,往往容易滋生更大的腐败。通过虚列支出或者拨款从单位法定财务账上导入小金库;在宾馆招待所等服务保障性机构"搭车"消费;在采购招标工程建设中,通过潜规则收取回扣;在帐上作弊,私套公款等等。也正是因为游离于监督之外的小金库,使得公款吃喝、乱发钱物、公款行贿的腐败现象屡禁不止,甚至引发职务犯罪。
  (二)公款私用,以权谋私
  部分财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盗窃、挤占挪用资金。有的用现金支票取款后,不入库存、不记账,有的利用假发票形式在本单位和外单位报销或用支票套取现金。部分领导干部和权力部门人员借公务消费"搭便车",个人消费公家买单。个别部门领导无视预算的权威,私自改变资金用途,通过"巧立名目、变通核算、虚报决算"。大项经费如工程建设费、科研费使用中,超标准预提管理费,把管理费当成万能费随意开支。这些都是产生腐败的可能"暴点"。
  (三)借垫、拆借军队资金,从中收受贿赂
  有些单位领导滋生腐败思想,通过让"自己人"做出纳,将借款、购买、支付、报销和记账由出纳一人包揽,伙同出纳人员提出大量现金或者公款私存。有的将资金私自借垫、外借给地方,从中收取好处费;有的将资金存入、汇入地方银行、公司等单位,从中收受贿赂,有的利用这些资金与人合伙做生意;还有的将资金转入自己私设的银行户头,从而达到侵吞公款或长期占有公款的目的。
  二、预防资金管理活动中腐败行为的对策
  (一)加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一是注重法规制度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会议、讨论及开展各种活动进行宣讲,结合理论学习、政治教育、作风纪律整顿系统学,突出宪法、刑法、军事法规和廉政制度规定、财经制度法规等。使法规意识深入人心,做到人人知法、心中有法。二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官兵思想道德素质受到较大的负面影响,要把职业道德教育作为经常性教育,常抓不懈,引导官兵特别是财务人员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坚定献身使命的理想信念。
  (二)突出管理上的纠偏,堵塞资金运行漏洞
  一是防止领导个别人说了算。党委科学决策是确保资金安全的"第一道防线",要切实防止和克服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各级领导要依法约束财经决策行为,切忌长官意志。二是严格财务人员的责任约束。对于各项资金活动的管理,归根结底是对人的控制。财务人员是各项活动的具体操作者,加强对财务人员的控制是关键。建立财务人员资金管理责任制,严格明确财务人员在资金运行中的责任,做到谁经手,谁操作,谁负责
  (三)抓好规章制度建设,强化财经法规落实
  一是严格资金的管理和审批权限。首先对于资金使用,特别是大批、大额的使用要做到使用有审批、审批有手续、运用有监查。要制定经费审批制度,日常工作的拨款、汇款,超过规定数额必须报有关领导审批,无论是财务领导,会计或是出纳员都要为单位负责,为自己负责,不该借的款项、不该报销的票据,不管是谁批准也不能办理。二是落实资金存储制度。严格银行账户开设和管理,坚持银行开户许可证制度,任何单位开设银行账户,都必须持部队有审批权单位签发的"开户许可证",按不同的建制、用途和性质开设银行账户。单位资金必须在上级制定的国有商业银行中存储,如将部分闲置资金转成定期存款,也应在开户行办理,在开户行以外的国有商业银行办理定期存款或购买国债等,必须报上级业务部门批准,严禁以个人名义办理存款或购买金融产品。三是是严格票据管理。财务部门要按照国家和军队要求,加强票据审查管理。严格识别地方的假发票、自制发票,防止部分单位或部门因为贪图利益而弄虚作假。对于发票要素不齐全,发票票号逻辑关系不正确的发票视为无效发票。对于内容为办公用品、耗材等的要认真核对清单,重点审查是否有开具虚假发票掩盖滥发福利、铺张接待、私事公办的现象。
  (四)加强监督检查,规范资金管控
  一是加强财务监督。在资金管理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军队的财务法规,对军队的资金进行财务监督检查,切实做到思想一刻不放松、检查一处不漏、落实一丝不苟、问责一抓到底,确保资金管理"零死角"。
  二是加强审计监督。各单位和部门要根据不同情况对资金管理工作进行审计监督,通过对财务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等不同形式,对资金管理工作进行全方位的检查监督;要重点检查资金的使用、往来和存储,重点审核资金流向、流量和管理情况,监督资金运作;要逐步实现审计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将一切资金活动置于经常的严格的审计监督之下。
  三是加强与金融机构协调,充分发挥银行的监督职能。一方面健全军银双向监控体系。军队与银行之间要密切配合,制定军队资金共管和双向监控办法。另一方面是建立安全预警机制,通过军银协作,利用银行内部网络和电子支付系统,在实行军银双向监控资金的基础上,共同开发资金支付安全预警系统,随时监控部队账户资金的流向流量,及时处理疑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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