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缇萦救父"这个故事可能有不少人都听说过吧,在汉朝汉文帝时期,曾经有一个大夫淳于意,被人告发贪污,缇萦为了救父亲而向汉文帝上书,最终成功救下了父亲,而且汉文帝还废除了肉刑。这听起来似乎有一些不可思议,的确,汉文帝身为皇帝,如果说他因为一个民间普通女子的事情就马上改掉国家的曾经的一些规定,很显然不太符合情理,除非是他本身就有这个意思,只是借助这件事情推动了一把而已。那么究竟缇萦身为一个普通女子,为何能够将父亲救下来呢?他的父亲又是谁? 1、缇萦的父亲大有来历 缇萦的父亲,名字叫做淳于意,淳于意有个别名叫仓公。这么一说,读过《史记》的小伙伴就有印象了,因为《史记》的列传中,就有"扁鹊仓公列传"。能被放进列传中的人物,必然是有过人之处的!那仓公到底有何过人之处呢? 我国古代医圣张仲景在《伤寒杂病论》中说:"上古有神农、黄帝、歧伯;中古有长桑、扁鹊;汉有公乘阳庆、仓公;下此以往,未之闻也。" 能跟扁鹊齐名,仓公的医术可见一斑。那仓公是犯了什么罪被判肉刑的呢? 仓公医术高明,首先得益于他有一个好老师,就是张仲景书中提到的公乘阳庆;其次是他以民为本,经常在民间行医,接触了大量病人,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当仓公成名以后,很多王府贵人都想聘请他为府上的医师,比如赵王、胶西王、济南王等,但都被他一一拒绝了,因此得罪了许多人。 后来有一次,齐文王请仓公看病,仓公断定其因过度肥胖懒于活动,导致头痛气喘,便说这病不用看,只需多运动,调节饮食,这样就能开阔情怀,疏通血脉。但是齐文王懒得活动,便又请了一个庸医,用针刺疗法后,结果一命呜呼了。 齐文王死后,被仓公拒绝过的达官贵人都指责是仓公未及时医治耽误了病情,也就是司马迁在《史记·扁鹊仓公列传》的最后说的:"仓公乃匿迹自隐而当刑……",意思就是仓公获罪,是因为他不肯出面治病救人~ 这样一种罪名,其实是可有可无的,因为它没有任何事实性的证据。于是我们可以大胆地猜测,汉文帝之所以在看到缇萦的上书后便赦免了仓公,首先是有其"仁政"为基础,然后感慨缇萦的孝道是一个层面,尊重仓公的"神医"之名是另一层面,而最重要的一个层面则是仓公的罪名有"欲加之罪"之嫌。如果只是"念其孝道"便释放一个刑犯,对一个颇懂政治的君王来说有点太儿戏了。 那汉文帝又为什么要废除肉刑呢?真的只是可怜被施刑之人这么简单? 2、汉初的肉刑制度 众所周知,汉承秦制。 秦二世而亡,后世给出的第一罪状便是暴政,而暴政,必然有严刑峻法的助攻。于是,汉朝建立以后,从刘邦开始的历代帝王都非常注重安抚民心,就连一贯被认为"心狠手辣"的吕后,都有废除"腰斩"之举。但是,到了汉文帝时代,刑法中的肉刑制度,依然很严苛。文帝时期的肉刑和秦时基本一致,主要可分为黥、劓、刖、宫四种。 黥,就是墨刑,意思是在脸上刺字,类似于现代的纹身。黥刑最早产生于奴隶时代,一开始是作为奴隶的标志,后来用来惩罚犯错的犯人。比如刘邦开国时有一名从项羽处归降的大将黥布,其原名英布,就是在秦朝时被处黥刑,因而叫做黥布。 劓,即割鼻子。这种刑罚对人的面貌改变极大,所以侮辱性比墨刑更大!秦时用法极其严苛,比如《史记·商君列传》里记载,因太子犯法,太子的老师公子虔被割了鼻子代为受过。 刖,郑玄给《周礼》作注说"刖,断足也"。但是,刖刑在在历史上却五花八门,别称有膑、骸、止、趾等好多种。可见,施刑时有断足的,有断腿的,还有挖膝盖骨的,总之就是让人不能走路。比如兵法家孙膑,其本名孙伯灵,就是因为受膑刑被挖了膝盖骨,所以叫孙膑。 宫,这个就不用解释了,众所周知,"男人去势为宫"。比如《史记》的作者司马迁就是受了宫刑。至于为什么汉文帝废肉刑,而汉武帝时司马迁还受到了宫刑,我们后面会给出解释。 3、为什么废肉刑? 一、安抚民心的需要 受"文景之治"的影响,汉文帝时期,无论政局、民生还是外交,都给我们感觉很平静的感觉,但其实际上却波涛汹涌。 政局上,虽然是众臣推举其当选的皇帝,但很明显不少诸侯王都想取而代之,先后有济北王、淮南王起兵谋反;民生上,虽然文帝施以仁政,农业上甚至免去了赋税,但连年遭遇干旱,加之数次遭遇日食,民众信心受挫,迫切需要安抚;外交上,匈奴不时骚扰,形成了让汉文帝非常恐惧的内忧外患局面。 因此,文帝需要抓住一切机会处理这几个方面的问题。而缇萦救父刚好给了文帝灵感,索性他就以此为契机废除肉刑,安抚民心。 二、施仁政和增经济的需要 肉刑的存在,除了惩罚性质外,还有极大的羞辱性质!我国古代讲"君子不近刑人,刑人,非人也"!因此,受了肉刑的人,即使是比较轻的肉刑,比如黥面,割鼻等,虽然不影响劳动,但对人的心理打击极大,很可能从此一蹶不振。这一点受宫刑的司马迁深有体会,他在《报任安书》中说:"仆以口语遭此祸,重为乡党所笑,侮辱先人,以何面目复上父母之丘墓乎!虽累百世,垢弥甚耳!" 连司马迁这样内心强大的人尚且如此,可知一般人是何等痛苦。 而且,那些比较重的肉刑,比如刖,一旦人断了腿,就等于丧失了劳动能力,这对建设初期的国家来说,是非常不利的。这一点,任何时代都会考虑,比如秦时代,为了不浪费劳力,当时的肉刑多为黥、劓加徒刑,而很少有断足之刑。 因此,对于以仁政治国的汉文帝来说,肉刑的存在,不但是一种"反社会",而且是"反经济",必须去除。 4、肉刑真的废除了吗? 说到废肉刑,人们往往都说是汉文帝因"缇萦救父"而废肉刑,但汉文帝真的废除肉刑了吗?其实并没有。 关于废肉刑,《史记·文帝本纪》中说的很简单:"今法有肉刑三,而奸不止,其咎安在?……其除肉刑。" 这里,只说文帝要废肉刑,但没有具体实施方法。而且,说的是"有肉刑三",这三指的是黥、劓、刖三个,宫刑不在当时要废除的肉刑之内。也许,宫刑故意被保留下来,当做皇帝权衡生杀大权的一个手段。《汉书·景帝纪》中有这么一句:"死罪欲腐者,许之"。这里的腐,指的就是宫刑。也就是,皇帝在处理非杀不可的重臣时,可以让他死,也可让他不死。这就很好地解释了我们前面提到的"文帝废肉刑,司马迁为什么受宫刑"了。 而且,这三个肉刑,文帝也并没有完全废除,只是进行了一下改革,换了一种惩罚方式。 《汉书·刑法志》中,文帝欲废肉刑,丞相张仓和御史大夫冯敬表示反对,说肉刑由来已久,必有其道理,不可妄废。但是可根据皇帝的要求改革一下,具体为: "当黥者,髡钳为城旦舂;当劓者,笞三百;当斩左止者,笞五百;当斩右止,及杀人先自告,及吏坐受赇枉法,守县官财物而即盗之,已论命复有笞罪者,皆弃市。" 大概意思为:罪当黥的,改为"剃头后罚做杂役";当劓的,改为"打三百大板";罪当刖的,罪轻一点的由原先的砍左腿改为"打五百大板",罪重的,由原先的砍右腿直接改为死刑。 但是,文帝的这次改革只取得了好名声,结果却不好!表面看是废除了肉刑,实际上刑法反而加重了!史书记载,三百板子后,人基本就废了,甚至有些体格弱的就直接死了!因为当时打板子,打的是后背而非屁股。直到后来的汉景帝,皇帝下诏把五百和三百分别改为了两百和一百,并且规定要打屁股,而且打的过程中不能换人去打,以免太用力把人打死。这样,受罚者死亡率才降下来,汉时代的肉刑改革才算初步成功。 结: 《三国演义》中,曹操的马践踏了农民的庄稼,曹操根据自己制定的法令,便判了自己死刑!此时他的谋士郭嘉出来解围:"古者《春秋》之义:法不加于尊!"于是曹操便割了自己一缕头发以儆效尤。虽不能考证《春秋》中是否有"法不加尊"一说,但自古以来的"刑不上大夫"确实有之。因此在古代,只要地位高一些或者贡献大一些,只要别犯太大的错误,确实是可以免罪的,这也是汉文帝赦免仓公的重要原因,并不是单纯地感缇萦之孝! 而汉文帝的废除肉刑,更是有多方面的考虑,也非因"缇萦救父"的一念之仁。而且,与其说汉文帝废肉刑,不如说是肉刑改革。况且,他的肉刑改革只是初步尝试,不能算成功,甚至是有点失败的。尽管如此,汉文帝的肉刑改革仍然可圈可点,毕竟他为后世皇帝树立了施仁政的榜样,在历史上是有极大正面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