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学一年级开始,我一直和我以前的同桌是好兄弟。我俩做了四年的同桌,直到五年级我们才分开。因为我们上课有时会说话,虽然说的时间也不久,但每一次我们两个说话不到短短一分钟,总能被老师发现。 我以前的同桌名叫付嘉亿。他和我一样11岁了,都是阳光少年。他的头发乌黑发亮,皮肤白白的,面容十分英俊。他最大的亮点,就是粗粗的脖子后面有一块伤疤。这是他小时候过年时,有人不小心把鞭炮扔到了他的脖子后面,把脖子后面都炸烂了,因此留下这一个伤疤。这真是一个大大的记号!因为他的身材比较胖,班里人都叫他"二胖子"。他的成绩也是非常不错的。 他的爱好跟我一样,就是:打篮球、跑步等一些体育项目。他的 嘴挺会说的,但最爱忘事。每个星期五,都喜欢跟我说:"星期六下午两点多去体育广场打篮球去,去吗?去的话,那就别忘了!"我每次都点着头说:"我当然去的,我一定不会忘记的。那你说要邀请我去打篮球,如果你没有去的话,我非打死你不可。"可是,等我到了体育广场之后,我一直玩到了傍晚,也不见他的身影,我垂头丧气地回到了家。 每到下课铃声响起时,他总会让我一起出去玩。我刚到门口,他就吓了我一跳,又模仿几句女生的声音,还说:"小拳拳捶你胸口",每当他模仿女生说话的时候,恶心的我都想吐。即使这样,我还是觉得他好可爱。 这就是我以前的同桌——付嘉亿!他是我以前最好的同桌,也是我一生中最好的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