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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投融资的风险以及化解办法


  摘 要: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城市化水平也得到了明显的提高。但是,在城市建设过程中的融资风险也越来越高,这引起了人们广泛的关注。因此,本文主要从城市建设投融资的风险和化解的办法角度进行了深入了探讨。
  关键词:城市建设;投融资风险;化解办法
  近年来,我国各个地方在进行基础建设的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融资债务,而且这种大量的债务居然高达了6万亿元,这引起了人们对其内在金融风险的关注。从解决问题的根本角度上考虑,化解城市建设融资需求与风险应该建立在需求与融资支持的相匹配的基础上。
  一、城市建设投融资中产生的风险和原因论述
  (一)城市建设融资中财政风险的分析
  我国城市建设投融资过程中所产生的财政风险主要包括债务风险和其他风险。2014年我国最新的数据显示,我国因为城市化建设过程中的基础设施建设而产生的地方政府债务总额已经超过了5万亿元,这里所承担的地方债务风险已经开始引来越来越多人的关注。在2009年以前,我国地方城市在筹集资金的过程中主要采用城投公司发行债券的形式进行,但是这种城投公司债券本身就包含了政府的担保,其根本就是一种政府的债务表现。目前我国的风险防范机制尚不健全,这种融资模式暗含了很大的财务风险,这也给地方财政增加了风险的压力。从基础建设的角度上考虑,基础建设并不像其他建设那样,具有建设周期长、经营效率低下等特点,所以城投公司的资金回报是非常慢的,也有很多的城投公司在这样的模式下被压垮,而地方政府面对这种情况所做的对策通常都是去寻找下一个"债券代发人",而不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给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严重的隐患。2009年我国财政部发行了上千亿元债券用于地方地铁、机场等建设,但是实际建设的地铁、机场等已经远远超出了地方的承载力,出现了严重的"小城镇大建设"现象。财政风险中的其他风险包括房地产市场风险、产能过剩风险以及民间资本挤出风险。房地产风险是指很多地方政府在承担了沉重的债务负担后开始抬高地方土地的价格,并以此来偿还债务,这让很多地方的房地产行业出现了价格虚高的情况。产能过剩风险是指地方政府大量的进行基础建设,很多已经快要淘汰的建筑用品被重新大量生产。民间资本挤出风险是指政府的这种融资行为没有民间资本的施展之地,我国为了引入民间资本投入到经济建设中,制定了14亿元政府投资带动民间资本的计划,但是从实际的执行情况来看,地方政府资金投入已经多达6亿元,而民间资本却没有进入。这些财政风险都对地方经济的发展带来了严重的消极影响。
  (二)政策风险与信贷风险分析
  因为商业银行和地方政府之间信息不符合性,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坏账的出现。另外,这种类型的产品贷款期限也比较长,存在着大量的金融风险,且风险具有隐藏性,如果风险一旦爆发,那么会对银行的发展造成极大的威胁。同时,我们从宏观政策上分析和研究,因为项目贷款期限很长,所以会导致信贷投放的增长,在这样的形势下,可能会发生通货膨胀。
  (三)产生投融资风险的原因论述
  1.信息不公开。地方财政信息不公开化,在这样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就很难获取到真实的资料,导致处于被动状态中,也只能被动接受政府的行为,这些行为在不同程度上会带来很大损失,但中央政府因为无法明确地方政府的预算状况,也不得实施承受地方风险转移的措施。2.地方政府投资体制方面所存在的问题。第一,地方政府投资管理体系结构缺少合理性、科学性,存在着很多问题,如果收益与覆盖成本之间存在较大差距,那么便会带给地方财政很大的压力。第二,在城建市场化过程中,其城建程度有限,地方财政是掌握权利的地方,这样就无法将资金全方面调用,致使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缺乏。第三,投资渠道既窄小、模式也单一。 地方财政的主要资金基本都是来源于银行信贷,但是从资本市场以及民间获得却少之又少。另外,一些基础设施的融资方式仍然采用传统的土地融资方式,一些世界上所流行的新模式并没有得到广泛的运用。3.在改革财税体制方面存在问题,在改革分税制后,中央将主要的税种展开集中处理,将一些难度较高的税种留给了地方。因此,地方政府缺少一定的资金来源,便处于以很少的财政收入却负责更多的事项。另外,我国转移支付制度也存在很多问题,一些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唯有通过挪用专项贷款、银行贷款等等方式方法,来建设城市基础设施。4.政府职能制度的不健全。我国地方政府缺少独立性、自主性,过多的依靠中央政府,在中央政府的保护下谋求自身的发展。另外,政府职能权责不清,在监管方面存在很多问题,导致项目建设质量差、问题多、重建率高等等,这些问题都在不同程度上说明我国地方政府的规章制度存在着很多不完善的地方,需要进行改进。5.抗风险能力较弱。银行对地方政府进行风险评估,在一定程度上是根据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状况以及判断是否具有偿还能力,这种不完善的风险评估机制可能出现很多问题,如果一旦出现问题,地方政府无法解决,只能上报到中央政府,中央政府帮助解决。
  二、城市建设资金需求的特点分析
  (一)多元化的投资项目
  在一般情况下,我们按照所投入资金的类型不同,将城市化建设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类别:管网、道路等非营利性的市政设备、污水处理厂、自来水厂、燃气等等各类型经营性的设备;医院、高校等公共设备服务设施等等,但是这些设施对于建设城市来讲,是需要进行打造一些成熟区域的单元,在建设每一个单元时,可以促进单元区域的成熟,因此应该与单个设备的资金要求相符合。
  (二)基础设施的收益性较差
  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学校、道路等等都属于公共类的设施,很难以形成收益。同时,虽然在城市建设中也会有污水处理厂、自来水厂等等部分收益的设施,但是对于城市建设来说,这些项目建设都需要在施工前展开资金投入,因此这类型的设施在较短时间内无法产生收益。
  (三)资金投入主要以土地价格作为回报
  在建设这些设施时,有可能推进城市土地的成熟,这样可以将内在价值通过一定形式加以实现,因此在设施建设以及土地成熟方面上,可以共同提高城市的内在价值。因此对于城市建设这项措施来说,这些设施所需要的资金需求与土地建设是不能分割的,但是作为整体,是需要形成以土地价值为核心,提高城市内部的资金需求。
  三、风险规避的举措论述
  (一)信息交流平台的建立
  在商业银行与地方政府之间,可建立起信息交流互动平台,政府需要及时向商业银行报告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运行状况等等,这样可以实现商业银行对政府债务结果和规模展开评估和监测工作。根据发展状况,建立起债务信息机制,能够公开管理地方政府的财务工作,将债务系统引入到中央政府、商业银行、社会公众的管理系统中,这样可以防止一些风险发生。这个检测评价系统以项目管理为核心,以项目管理三维模型为主要理论基础,对地方政府建设项目进行动态监测、预警与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区分微观、中观、宏观指标三个层次,设置项目管理、项目期间和工作绩效三个纬度,是一个"以结果为导向的监测评价系统",是一种对项目建设各个阶段的实施绩效和发展影响进行监测评价的条理清晰且以结果为导向的评价方法,强调的是全面、及时、动态的结果,为项目管理者和其他相关人员定期提供项目进程的更新材料,以及需要采取全Ll正措施的突发性问题的早期预警,以改进项目投融资管理绩效。分析设计过程中,以定量分析为主,定性分析为辅。在具体应用过程中,按照"先监测一再预警一后评价"的递进关系来实现对城市建设项目的动态监测、预警及后评价。
  (二)投融资体制的完善
  在原有体制的限制下,可形成独立的城市基础建设的投资管理运行机制,在投融资体系中,可以将市场竞争机制和金融机制引入到其中,这样就可以使政府机关能够积极参与到市场竞争过程中。将一些新型的融资模式作为城市建设保障力量,用于建立城市设施建设的投资保障资金,这样可以吸引社会闲散资金。另外,需赋予那些有发展条件的发行地方债务的权利,使那些隐性债务在公开的环境下促进地方债务的发行,在发行债务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如下两方面:一是需要将"准地方债务"的发行状况进行彻底清理;二是对地方政府债务监督管理体系展开积极完善工作。投融资方式的创新虽然不能解决政府负债总量的问题,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拓宽资金融通的渠道。建议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或民间资本解决我市城建资金短缺问题,探索和尝试多样化的政府投融资方式。建议加大力度在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中推行代建制并推进项目代建的市场化,推进市场开放和充分竞争。
  (三)财税体制的完善
  加大地方政府的财力、物力、人力。一是返还增值税,加大地方政府在增值税中的份额。现有的返还机制对基数有着一定的依赖,在这样的情况下,会导致区域经济不协调发展。二是支付体制转移改革,采用科学合理的方式对中央专项拨款进行管理,可实现专项拨款的公平性、效益性、科学性等等。三是改革省级以下的分层制,将税务权利真正交给地方财政,实现事权和财力之间的统一。四是政府预算制度进行完善和改革,这样可形成内部与外部的监督管理体制。
  (四)转变政府职能
  政府权责与市场权责分明。地方政府应该明确掌握自身的职责所在,不能越位和过多管理市场发展动向,从直接干预方式转向为间接干预方式。由于职能部门的具体行政管理权力不同,由建设局负责城市建设投融资工作可以比较好的解决战略协同的问题,但财务管理能力可能存在缺陷;由财政局负责城市建设投融资工作可以比较充分地发挥财政财务管理的优势,但由于项目建设实施的职能一般由建设部门负责管理,部门之间的战略协同难度较大,尤其是可能产生"借用管还"脱节分离的问题。而第三种形式是最符合现代市场经济理念的运作形式,可以有效解决"借用管还"一体化的问题,当然这种运作形式对平台的资本实力和资本充足率要求较高,需要政府高层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需要丰富的符合现代市场要求的投融资管理人才"队伍。对于政府替代市场的倾向比较明显的地区而一言,这种运作方式可能并不是地方政府领导的首选方式,但它将是今后投融资管理运作主体的最优的发展方向。
  (五)风险防范机制的建立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构建起防范安全管理机制,对地方债务建立起评估机制,同时各级政府也需要加强自身的风险意识,完善各管理规章条例,进一步推进金融资产行业取得更大的进步。
  四、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在城市化的过程中地方政府的基础设施建设带来了严重的资金风险问题。其主要原因还是投融资的体制不完善,没有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所以,我国地方政府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时候必须考虑到各个方面,以地方实际情况为准进行基础建设。
  参考文献:
  [1]黄贤金,范从来.城市理性发展与经营机制创新[M].著东南人学出版社,2004.
  [2]王雍君.政府施政与预算改革[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3]刘尚希.财政风险及其防范问题研究[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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