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婚前财产公证协议书 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书(范例) 来源:未知作者:佚名q日期:10-01-04 提出公证申请人: 男方姓名:王____(月收人:_______)单位:上海海事法院,年龄: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女方姓名:奚____(月收人:_______)单位:上海机床厂,年龄: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上海____区____村____号,户主姓名:奚____,黎____(奚___之母) 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相互扶助。为了更好地明确夫妻责任、权利与义务,维系家庭和睦,规范夫妻财产关系,解除不必要的误会与纠纷,根据我国新修订的《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原则,特对婚前双方财产归属进行约定: 1.双方婚前及婚后各自名下的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有形资产等)永久归各自所有: (1)男方婚前财产:(无) (2)女方婚前财产: ① 婚前女方及其父母所买一套150平方米的按揭房(见房屋买卖合同文书)43万元(首付15万,婚前月供每月2014元已经完成3年计7.2万,合计22.2万)已付款22.2万元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永久归女方及其父母所有;婚后按揭房余下月供款20.8万由夫妻共同承担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 ② 婚前女方父母所买电冰箱1个3800元、彩电1个1.2万元、柜式空调机5500元、 1.5匹壁挂机3个(2500×3=7500元)7500元、微波炉;个1200元、录像机1部3500元、摄像机15000元,合计4.85万元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永久归女方及其父母所有; ③婚前女方与男方所买床、柜、电风扇等计5400元属于夫妻婚前共同财产。 2.由于各自名下财产因增值、转让等产生的利益亦归各自所有,与对方无关。 3.各自名下的债权债务由各自享有及其独立承担,与对方无涉。 4.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 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清偿。夫妻财产约定,逃避债务的,视为无效。 5.根据国家法律,一方所有的婚前财产,因一方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指明归一方的财产,以及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属个人特有财产。如果不经约定,夫妻任何一方都可以拥有个人财产。 甲、乙双方无其他财产争议。 该协议经公证机关公证后生效。一经公证,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 立协议人:奚____王____ 公证员:谢______张_______年___月___日(上海埔东区公证处) 第二篇:婚前财产公证协议书标准范本 婚前财产公证协议书标准范本 甲方:张某 男(个人详细信息) 乙方:王某 女(个人详细信息) 甲乙双方于x年x月x日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愿共同一起生活。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婚前财产纠纷,现双方理智地协商,就婚前财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婚前财产范围: 1、甲方的财产有:……; 2、乙方的财产有:……;、 3、为建立家庭,双方共出资购买了……。 二、婚前财产的权利归属: 1、甲方的xx财产归甲方个人所有,甲方与乙方共同使用;甲方的其他财产归甲乙双方共同共有。 2、乙方的财产归乙方个人所有。 3、双方为建立家庭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归甲乙双方共同共有。 三、双方各自财产增值……。 四、甲乙双方无其他财产争议。 五、协议签字盖章并经公证机关公证后生效。 订立协议人甲方:张某乙方:王某 **年**月**日 婚前财产公证协议书范本2 甲方:×××,男,一九××年××月××日出生,现住×××××××××××××。 乙方:×××,女,一九××年××月××日出生,现住×××××××××××××。 甲乙双方经自由恋爱,自愿准备结婚,(甲乙双方各自所有财产(债务)情况,例如:该房产座落在××××××××××××,建筑面积×××.××平方米,混合(砖混)结构,所有权证编号为:襄樊市房权证××区字第××××××××号)。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二、 三、(其他约定条款) 该协议经双方签字、公证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二oo×年××月××日 第三篇:婚前财产公证协议书范本-2014最新版 婚前财产公证协议书范本 甲方:×××,男,一九××年××月××日出生,现住×××××××××××××。乙方:×××,女,一九××年××月××日出生,现住×××××××××××××。 甲乙双方经自由恋爱,自愿准备结婚,(甲乙双方各自所有财产(债务)情况,例如:该房产座落在××××××××××××,建筑面积×××.××平方米,混合(砖混)结构,所有权证编号为:襄樊市房权证××区字第××××××××号)。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请列举需要双方约定达成的协议】 二、【请列举需要双方约定达成的协议】 三、(其他约定条款) 该协议经双方签字、公证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二oo×年××月××日 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书(范例) 提出公证申请人: 男方姓名:王____(月收人:_______)单位:上海海事法院,年龄: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女方姓名:奚____(月收人:_______)单位:上海机床厂,年龄: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户口所在地:上海____区____村____号,户主姓名:奚____,黎____(奚___之母) 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相互扶助。为了更好地明确夫妻责任、权利与义务,维系家庭和睦,规范夫妻财产关系,解除不必要的误会与纠纷,根据我国新修订的《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原则,特对婚前双方财产归属进行约定: 1.双方婚前及婚后各自名下的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有形资产等)永久归各自所有: (1)男方婚前财产:(无) (2)女方婚前财产: ① 婚前女方及其父母所买一套150平方米的按揭房(见房屋买卖合同文书)43万元(首付15万,婚前月供每月2014元已经完成3年计7.2万,合计22.2万)已付款22.2万元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永久归女方及其父母所有;婚后按揭房余下月供款20.8万由夫妻共同承担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 ② 婚前女方父母所买电冰箱1个3800元、彩电1个1.2万元、柜式空调机5500元、1.5匹壁挂机3个(2500×3=7500元)7500元、微波炉;个1200元、录像机1部3500元、摄像机15000元,合计4.85万元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永久归女方及其父母所有; ③婚前女方与男方所买床、柜、电风扇等计5400元属于夫妻婚前共同财产。 2.由于各自名下财产因增值、转让等产生的利益亦归各自所有,与对方无关。 3.各自名下的债权债务由各自享有及其独立承担,与对方无涉。 4.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 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清偿。夫妻财产约定,逃避债务的,视为无效。 5.根据国家法律,一方所有的婚前财产,因一方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指明归一方的财产,以及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属个人特有财产。如果不经约定,夫妻任何一方都可以拥有个人财产。 甲、乙双方无其他财产争议。 该协议经公证机关公证后生效。一经公证,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 立协议人:奚____王____ 公证员:谢______张____ ___年___月___日(上海埔东区公证处) 婚前财产公证协议书范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都愿共筑爱巢,白头偕老。但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婚前财产纠纷,现双方理智地协商,就婚前财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婚前财产范围:甲方的财产有,住房一套(**市**区**路***号**居民小区*号,面积100平方米),家具、日常生活用品一套,银行存款30 万。乙方的财产有,银行存款两万元,新大洲踏板摩托车 一辆。为建立家庭,双方共出资购买了长城牌40寸液晶彩电一台,海尔冰箱一台,lg中央空调一套,其 他生活用品一套。 二、婚前财产的权利归属:甲方住房归甲方所有,甲方与乙方共同使用;甲方的其他财产归甲乙双方共同共有。乙方的摩托车归乙方个人所有,存款归甲乙共同共有。双方为建立家庭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归甲乙双方共同共有。 甲乙双方无其他财产争议。 协议经公证机关公证后生效 立协议人:*** 甲方:** 乙方:** 婚前财产公证协议书格式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都愿共筑爱巢,白头偕老。但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婚前财产纠纷,现双方理智地协商,就婚前财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婚前财产范围:甲方的财产有,住房一套(**市**区**路***号**居民小区*号,面积100平方米),家具、日常生活用品一套,银行存款30 万。乙方的财产有,银行存款两万元,新大洲踏板摩托车一辆。为建立家庭,双方共出资购买了长城牌40寸液晶彩电一台,海尔冰箱一台,lg中央空调一套,其 他生活用品一套。 二、婚前财产的权利归属:甲方住房归甲方所有,甲方与乙方共同使用;甲方的其他财产归甲乙双方共同共有。乙方的摩托车归乙方个人所有,存款归甲乙共同共有。双方为建立家庭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归甲乙双方共同共有。 甲乙双方无其他财产争议。 协议经公证机关公证后生效 立协议人:*** 甲方:** 乙方:** 第四篇:婚前财产公证问答 婚前财产公证问答 什么是婚前财产公证? 一、什么是婚前财产公证? 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夫妻或者是未婚夫妻对双方婚前的个人财产或者是婚后共同财产的界定。也就是说,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未婚夫妻)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和权利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婚前财产公证有两种形式,一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一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协议,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二、什么财产有必要婚前财产公证? 从法律角度来看,婚前财产公证起到一个证据作用,以减少发生纠纷的可能。两人结婚并不是所有财产都需要婚前财产公证,一般来说,比较容易举证的财产,就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比较难举证的财产,需要婚前财产公证。像不动产,如房子、汽车等,因为实行登记制度、产权明确,就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而产权随时处于变动的动产,像存款、玉器、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为避免离婚时无法说明白,需要婚前财产公证。 举个例子,如果一方婚前有一套房产,结婚期间,房子拆迁,这笔补偿款就是个人财产。 拿到这笔补偿款后,如有必要,就要及时婚姻财产公证。因为钱是动产(更多请你搜索WWW.haOWOrD.CoM),如果不公证,发生纠纷就很难说清是谁的。说不清楚的钱,要算共同财产。 三、如何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几种婚前财产材料:①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的未婚证明(证明由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②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③经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 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 第二步,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婚前财产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什么是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就是婚前个人财产,是指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在离婚是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婚前个人财产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如何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①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的未婚证明(证明由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②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③经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书;第二步,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婚后是否还可以就婚前财产的归属达成婚前财产协议? 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据此,男女双方不仅可以在婚前对财产的归属达成协议,也可以在婚后对婚前财产的归属达成协议。 婚前财产协议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资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婚前的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可见,我国《婚姻法》原则上规定夫妻各方婚前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但同时又允许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归夫妻双方共有。 如何订立婚前财产协议和婚后财产协议? 首先,双方必须出于自愿订立婚前财产协议和婚后财产协议,不能隐瞒、欺诈、胁迫,也不能乘人之危。基于不真实的意思表示所订立的协议是无效的;其次,协议的对象必须是夫妻财产(括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不属于夫妻所有的财产不能成为协议的客体;再次,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既不能规避法律,也不能违反公序良俗。为了使婚前财产协议和婚后财产协议有效且不遗漏关键条款,建议最好请专业人士来起草或者审核财产协议。 什么是婚前财产协议?什么是婚前财产协议公证? 一般来说,婚前财产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对各自婚前所有财产做出的不作为婚后共有财产的约定。对婚前财产所有权的归属作出约定在婚前、婚后均可办理,不受登记与否的限制。 婚前财产协议公证则是指将上述婚前财产协议进行公证,以增强该协议的公信力。日常生活中,人们习惯地简称为"婚前财产公证"。 是否可以反向约定婚前财产、婚后财产归双方共有? 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据此,夫妻双方不仅可以约定婚前、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也可以反向约定婚前、婚后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为什么要达成婚前财产协议并将其公证? 过去人们生活水平普遍较低,即使拥有一些个人财产数量也不多,再加上传统观念的束缚,故而较少有人达成婚前财产协议。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拥有的婚前财产越来越多,同时整个社会的观念也更加理性,达成婚前财产协议就成为了新趋势。 婚姻本来就应该是以爱情为基础,达成婚前财产协议不仅不会淡化这一点,反而由于对婚前财产的归属有了明确的约定从某种程度上是强化了婚姻的爱情基础。另外,由于现代社会的离婚率越来越高,而离婚时双方争议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财产问题,与其到时双方为财产的所有权争执不休,不如未雨绸缪事先作出约定,这样一旦婚姻不幸走到了尽头,双方可以免去很多不必要的纷争。从法律的角度讲,只要双方就婚前财产的归属基于自愿的原则达成了书面协议,该书面协议无论是否作了公证,均具有法律效力。但是,由于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会出现一方当事人对该协议的真实性等问题的质疑;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9条又规定"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当 事人无需举证";同时法院也更倾向于接受经公证的法律文书,所以从增强协议公信力的角度讲,专业人士建议最好将婚前财产协议进行公证。 第五篇:婚前财产公证立论 谢谢主席,大家晚上好! 今天在这里我们所说的婚前财产公证是是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的简称,指公证机关对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权利的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但是不能忽略的是,男女在婚前达成的协议本身就具有法律效力,我们真的需要这种公证的形式吗,公证的形式真的能解决目前婚姻中存在的问题,让婚姻生活更好吗?我方认为婚前财产公证弊大于利,理由如下: 首先,婚前财产公证会增加男女双方的不信任感,以致产生隔阂,不利于感情的长久发展。婚前财产公证是男女将事先私下达成的协议进行公证,但是男女双方事先达成的协议就已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明明是夫妻双方私下商量好达成协议就可以的事儿,却非要用公证的形式,让第三方去介入查证对方承诺内容的真假,这是明显地对对方的承诺缺乏信心。婚姻是基于双方在信任的基础上搭建起来的,双方男女还未结婚,就已经对对方的承诺产生怀疑,我们还能期待他们能长久的走下去吗? 其次, 婚前财产公证很难达到解决财产纠纷的目的,现实意义不大。对于婚前与婚后财产的划分问题很容易解决,比如房产证上有日期,存款也会有相应清单,因此对于婚前与婚后财产划分问题不需要通过婚前财产公证来解决。而在离婚纠纷中夫妻双方争执的重点是对婚姻存续期间财产的划分,虽然婚前财产公证可以确定夫妻在婚后实行分别财产制,既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谁挣得财产归谁,但是对于财产的具体权属,既到底这部分财产是谁的不能做出明确的划分,离婚时纠纷不仅不能解决,甚至可能会比实行法定共同财产制的争执更激烈。 第三,婚前财产公证程序繁琐,灵活性较低,付出的成本较大。公证机构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中介机构,按公证标的的价值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对于普通家庭来说成本较高,而且在婚后,家庭的财产不可避免的会发生一些变动,比如将婚前的一些物品变卖变现等,而这时为了对变动财产做清晰的界定,又要进行补充公证,过程繁琐重复,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损耗。以山东省公证收费标准为例,一个普通工薪家庭的公证费总计过万,资产上千万的家庭需要的近亿元的耗费.并且按最新的数据统计,仅有12.6%的公证费有现实意义。 其实,我方承认对于整个社会来说,公证是一种文明,并且是值得倡导的形式,它可以对现有的财产的状态做一个清晰的界定,但是当公证应用到婚姻家庭领域中时,它却不能解决如此复杂的问题。婚姻是一个将爱情转化为亲情的过程,情感是婚姻生活中的重中之重,而公证却又能为情感做些什么呢?恐怕是没有吧。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