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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篇小说误入歧途第一章抄袭之作


  这一天,大概是晚上——因为晚上是我最无聊的时候。无聊?对!现在谁还有聊呢?"聊"是什么东西?我搞不清楚。对"有"和"无"我倒多少了解一点,那是老子和庄子研究的哲学问题。不瞒你们说,我有聊的时候确实很少,除非喝酒,因为喝酒能够麻醉我的神经。实话告诉你们吧,反正我的时间多得无法打发。妻子李海青已经抢占了电视机,目前正坐在沙发上出神地看着一部像嚼过了的泡泡糖一样味道绵长的肥皂剧;儿子小威已经占领了写字台,在那里聚精会神地写家庭作业;岳父也已经死了……想到岳父李建同的死,使我很快想起了陶源明老先生的那首《挽歌》:
  亲戚或余悲
  他人亦已歌
  死去何所道
  托体同山阿
  我记得这首挽歌鲁迅先生曾经在记念刘和珍君的时候愤怒地引用过,我在这里冒昧地再引用一次,来记念我那猝死的岳父。其余的记念活动我觉得就无需再做了。说实在的,我现在非常无聊。我坐到电脑前,把电脑打开,想静下心来浏览一下网站上那些无病呻吟的、牙牙学语的、佶屈聱牙的网络小说,来打发掉我这多得花不了的时间。读者先生,首先我敢向你声明,我是一个千真万确的故事迷。小时候,爷爷给我讲过《牛郎织女的故事》《孙悟空大闹天宫的故事》《天仙配的故事》《白蛇传的故事》……等等等等,当时我简直听得入了迷,现在我还沉浸在那些迷人的故事情节里不能自拔呢!我确实是个故事迷,不信的话我敢跟你打一分钱的赌;如果再不信的话你可以去问我那死去了13年的爷爷;如果还不信的话……那我就实在是黔驴技穷了。我坐在电脑前,漫不经心地搜索着网站上的文学信息。我发现大家对阿根廷作家博尔赫斯的小说评价很高,说他是"作家中的作家",这是出乎我的意料的;还说我国当代著名作家马原、余华、格非、残雪、王小波等人的作品都是受了他的影响,这更让我出乎意料。我怀着吃惊而崇敬的心情慌乱地打开博尔赫斯写的《小径分岔的花园》,读着读着,我一不小心突然就被它抓住了牛鼻子——我虽然是人而不是牛,但是我不由自主地被潜移默化的现实生活给安上了一道牛鼻钳,我也只好情不自禁地服从了它的意志——我想这下子可坏菜了!嘴里叫苦不迭:"完了,完了完了……"而它却不管我是否失态,仍然不紧不慢地玩弄着我的牛鼻子。我想反正自己现在也很无聊,反正岳父已经死了,反正他的这篇小说也不长(总共7062字),反正……我就大胆的往下读吧。万万没想到的是,当我读到作品最后,博尔赫斯突然把我扔在了一个前不见村、后不着店的地方。
  我一下子懵了!
  我简直找不到回家的路了!
  我用手背揉揉双眼,心想:"我念了这么多年的书,可不能白念了。读不懂你这么一篇短篇小说可怪事儿了!"我长舒一口气,把浑身力气全都运至丹田,眼睛像一双饥饿的鹰眼,贼亮贼亮的。我一字一句地又看了一遍:
  小径分岔的花园(此处省略6668字——作者注。)
  我不看还好,看完后就更后悔了,甚至说是绝望了。——读完这一遍,博尔赫斯又一次把我扔进一个迷魂阵里不管了。就像一个不谙世事的私生子突然被爹娘抛弃在漫无边际的荒野。我想,这简直是一个伟大作家不应该有的渎职行为!而且是严重的渎职!——他怎么能够这样做呢?按照我在大学里学的现实主义文学理论,作者应该按照时间、地点、人物、事情、结果等写作原理,在作品的结尾把前面的伏笔全都交代清楚,或者来一个大团圆结局,让读者在高潮性的结局里高唱凯歌;或者让读者在落下的悲怆眼泪里捶胸顿足;或者留一个开放性的结尾,让读者浮想联翩;或者……但不管怎么写,他应该让读者明确无误地知道作品中人物的命运归宿。而博尔赫斯把我的牛鼻子牵得火辣辣地疼,到头儿来却没有让我看出个子午卯酉来,简直就像喝了迷魂汤!你说让我痛苦不痛苦、失望不失望?!
  我看这个令我敬畏的老家伙实在是不讲究!
  说到这里,我想很有必要对各位读者先生介绍一下我自己。让大家判断一下我是不是个文化人儿,有没有能力读懂这篇短篇小说。本人大学毕业。学的是汉语言文学专业,获文学学士学位。与元谋人、山顶洞人、余姚人、仰韶人……等人们相比,我是不是显得特别有文化儿?如果读不懂这么一篇短篇小说,那简直是丢尽了面子!
  我啰啰嗦嗦向读者老爷介绍了这么一大堆,现在就进入正题。正题是什么,我也搞不清楚了。反正我心里憋着一股火,无法发泄不出来。我想,"我正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
  于是,就有了我这部成名作:荒诞派中篇小说《误入歧途》。
  信不信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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