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爱丽丝在1894年12月13日结婚。 当时美国妇女受到的教育是,性是肮脏的;妇女大都对性持厌恶态度,认为男人的肉欲是幸福婚姻的主要障碍。爱丽丝也不例外,在她看来,只是为了生育,才可以进行性交。我们已经决定不要小孩,因此她无法完全坚持这一点,但她仍然希望我们的性生活尽可能的少。我没有就此事同她争论。 结婚前我俩都没有性生活的经历,开始时我们在这方面有过一些困难。我听说许多人的蜜月因此而很不愉快,我俩的情况倒不是这样,遇到的一点困难不值一提,很快就被克服了。只是记得婚后第三个星期的一天,性生活后身体十分疲乏,我突然对她产生一种敌意,搞不清楚我为什么要同她结婚。这种情绪从阿姆斯特丹到柏林的路上一直持续着,但以后再没有产生。 这次婚姻让我处于一个十分幸福的时期,我的工作也特别有成效。由于精神上没有烦恼,我可以全力以赴地从事智力工作。婚后头几年,我大量阅读了数学和哲学方面的书,还完成了许多富有独创性的工作,为以后的研究打下扎实基础。在国外旅游度假时,我还阅读了大量其它方面的书,主要是历史著作。通常是在晚饭之后,我和爱丽丝轮流朗读,这样阅读了不少多卷本的历史名著。这是我一生中最富有精神成果的时期。没有妻子爱丽丝,我是做不到这一点的。她并不喜欢住在乡下,由于我的要求,她同意跟我一起在乡下过着平静的生活。我从她身上和从工作中都能得到充分满足,因此别无它求。 一天下午我骑着自行车外出,沿着一条乡村小路走着,我突然意识到自己不再爱爱丽丝了。而此前我一点也没有发现自己对她的爱正在减少。这一发现对我是一个前所未有的沉重打击。自从结婚以来,我们一直亲密无间地生活在一起。我们总是睡一张床,共用一个漱洗室。我们互相交流彼此感受到的一切。她比我大五岁,在我眼里,她比我更实际,在应对世事方面比我更有智慧,因此在日常生活中,许多事情我都是听她的。我知道她仍然爱我,我也不希望自己是一个无情的人。但我认为,人们在亲密接触时应该说真话。在任何情况下,我都无法做到不爱她却假装爱她的样子。我已经失去同她做爱的本能冲动,仅凭这一点我就无法隐瞒自己的真实情感。在这次感情危机中,我继承了父亲那种书呆子气,试图通过对爱丽丝的道德批判来为自己的感情变化开脱。我没有立即对她说我已经不爱她了,而她已经有了一些这方面的感觉。她离开我去疗养了数月,回来时我对她说,我希望两人分房而居,最后我向她承认,我已不再爱她。为了替自己的态度辩护,我对她的性格进行了指责,以此来表明自己行为的正当性。 现在想起来,当时我这种做法有欠妥的地方,不过我对她的指责并非都没有根据。她总是想比一般人更为完美和圣洁,这样就造成她的不诚实。她待人比较刻薄,这使得她往往爱说假话。在骑自行车时我一下子想到她的这些毛病,发现她并非我以前一直以为的圣洁之人。然而我的这种情感变化有些过分,我忽略了她身上确实存在的一些美好的东西。 秋季到来时,我们在彻德的一处房子里住了半年,生活比以前稍能让人忍受。我们同许多人打交道,他们当中不乏招人喜欢的。我俩的生活都开始变得比较外向,然而仍然遭受着一些干扰。爱丽丝常常在上床之后又穿着睡衣来到我的房间,要求我同她一起睡。有时我同意了,但过后心里很不满意。这种状况一直维持了九年,这九年间她一直希望我的感情能发生改变,对其他女性不发生兴趣。这九年里我确实没有跟其他女性发生过性关系。一年里我会有一两次试图同她做爱,想以此来减轻她的不幸,但对我来说,她已经完全失去了吸引力,这种努力总是以失败而告终。其实我早就应该离开她,不住在同一所房子里,但她不要我离开,甚至以自杀相威胁。当时还没有其他女士让我满意,所以我也就不坚持这一点了。 1910年3月,我和阿朵林成了情人。我向爱丽丝说了这件事,她极为愤怒,提出要跟我离婚,并要把阿朵林的名字宣扬出去。阿朵林对其丈夫还有感情,还考虑到孩子,不愿意离婚。我必须考虑到她的感受,维护其名誉。我对爱丽丝说,她什么时候离婚都可以,但不许提及阿朵林的名字。而她坚持要这样做。我冷静而坚定地对她说,如果她一定要这样做,我就去自杀,从而让她无法得逞。她看出来,我是说到做到的,因此更为愤怒。后来我骑自行车离开了,我的第一次婚姻就此结束。此后大约四十年,我再没有见到爱丽丝,直到1950年,我们才又见面,就像多年不见的老朋友一样相处。 ——自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