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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性的呼唤的读后感大全


  《野性的呼唤》是一本由[美] 杰克·伦敦著作,读客文化·文汇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2.00元,页数:392,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野性的呼唤》精选点评:
  ●「荒野不喜歡騷動,而生命對它就是一種冒犯,因為有生就有動。」 生命的壯闊、渺小、掙扎、力量都在傑克·倫敦的文字中對撞、衝擊、迸發、放大。 p.s. 這大概是今年讀到最震動我心的文字,欲罷不能。譯者讓我萌生一讀原文的渴望。
  ●是男人就要读一读杰克伦敦,是官员同样要读一读杰克伦敦,人终究抵抗不过自然
  ●《野性的呼唤》读来令人热血澎湃,这是写给生命的赞歌,它赞颂了每一个存活的生命所展现的勇气与力量。
  ●看完《野性的呼唤》感慨万千,它揭示了生活最残酷的真相,这本书一定要给自己的孩子看!
  ●这本书里《野性的呼唤》和《白牙》其实是两个相反的故事,前者是逼犬为狼,而后者是驯狼为狗。作者既有对文明的批判,也有对爱与人性的赞美。
  ●杰克的小说一如既往的好
  ●这本书是杰克•伦敦的小说选集,收录了作者最著名的中短篇作品《野性的呼唤》《白牙》《热爱生命》和《生火》,真是良心合集。
  ●像是看了一本以狗为主角的武侠小说,不过应该更适合高中时候看
  ●关于自然
  ●环境塑造生命,活下去的原始本性只有在极端环境下才能展现。 先读的白牙,觉得白牙写的更细腻更精彩。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一):心惊肉跳的故事
  杰克·伦敦是我最喜欢的美国作家之一。读的他的第一部作品作品是《马丁·伊登》,那是一部他自己的半自传体的小说,情节记不太清了,但是小说主人公的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同样也是取材自作者的一些自身经历,他在年轻时加入了淘金洪流,虽然一无所获,但是却为他的写作积累了大量的素材。他对狼、狗、自然、人、人性的描写令人惊叹,如果没有亲身经历这些,我认为是无法写出来的。我最喜欢的是《白牙》,我的情绪完全被这只狼牵动着,他的命运起伏给我带来了极具冲击的情感体验。后面两篇短篇也很精彩,就像是烈酒,让人情绪激动,简单的场景里面融入了作者及其细腻的环境和人性的描写,那种极其真实的体验犹如现场直播,直击心灵。
  这一切都是经历的沉淀。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二):成为自己心目中的王者——读《野性的呼唤》感想
  读完《野性的呼唤》这一篇的感觉很震撼。真切地感受到写的是动物,说的是人。
  在我印象中,我现在生活中路上当宠物狗的哈士奇,阿拉斯加都是很温顺的狗,喜欢捣蛋,甚至被人认为比较笨。读了本书后,完全改变了我的认知。
  巴克从小过着富足的贵族生活,衣食无忧,管家的贪婪让巴克被出卖了。富足的生活使它心高气傲,对外界社会的一无所知让它刚开始吃了苦头,反抗让它挨了棍子,见识到棍与齿的法则,它很快就融入外界的生活。
  巴克就像天生的王者,它懂得计谋策略方法而且狡狯,做领袖是它毕生的追求。它又懂得爱,它能感受到桑顿的爱并且能够表达自己的爱和忠心。见到主人面临危险会奋不顾身地出手相助,令人感动。巴克的成长和人类的成长一样。巴克离开了米勒法官家衣食无忧的贵族生活就像我们离开学校进入社会工作一样。和巴克一样,我们离开学校前没有做好思想准备,原来社会这么地热闹,这么地激烈,这么地残酷,国家每天都变得更繁华,世界每天都变得更复杂。所以,能够坚持奋斗,记得初心理想变得更难。
  巴克在艰苦恶劣的环境中总是能依靠自己的力量、勇气、骨子里的野性,来面对周围的一切困难。我们的生活也不是一帆风顺的,我们应该学习巴克,勤勤恳恳地学习工作,做好自己分内的事情,并且牢记自己的初心和理想,成为自己心目中强者!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三):生命本身就是食物《野性的呼唤》
  生命的目标就是进食,且生命本身就是食物。猎食的法则就是"吃,或者被吃"。虽然这种野蛮的道理丑陋到让每一个虚伪的灵魂都不忍直视,但是用另外一种包装藉由圣人之口说出来,似乎好看好听了许多,但食色性也这件事,既非一家独有的人类文明,也非巧言令色的丛林法则。它如此冰冷,冷的企图把这个世界上所有灵活机变都禁锢在单一的法则里面。似乎通过这种强硬的方式,所有的躁动以及冒犯,都会消弭于无声无息。这个时候,我居然不合时宜的想起了以贾宝玉的背影为大布景的那首歌来,嗯,对了,白茫茫的大地好干净。
  听说杰克伦敦《野性的呼唤》也被译为《荒野的呼唤》,这部以此为名的中短篇集子里的几篇,都以阿拉斯加甚至更酷冷的荒野为背景,似乎后者更切中杰克伦敦想要表达的命题。然而在通读全文的过程中,相比于冰天雪地里的纠缠不清,那种文明与野蛮的交换和媾和,还有直接与修饰的对峙与较量,呈现出来的,完全是赤裸裸的野兽般的定律。
  "吃,或者被吃"这几个字似乎难以忍受,那不过是因为身为读者的人生活在荒唐的和平与稳定之中。易子而食或以人肉互市而价格飞涨,在四海八荒的历史簿记里从未是什么稀罕事。那么到底哪一种才是人心本来的归属呢?
  《野性的呼唤》那一则的主角,是一只骄傲又又风度的圣伯纳犬,不,他并不是纯种的圣伯纳,他的母亲是边境牧羊犬吧,稍微有点记不清了。但不论是什么犬类,他生而就在富庶以及被所谓上流道理约束的地界,每个人,每条狗,都有着自己特定的阶层标示。对于这只叫做巴克的圣伯纳犬而言,一切正常的不能再正常,一切合理的不能再合理。所谓食色二字,都在固有的状态下麻木前行,把一切微妙的澜流掩饰的风平浪静。
  巴克是荒唐的和平及稳定的象征物吗?于是当他回到了接近野蛮与争夺的秩序中的时候,表现出的那种彷徨不知所措,才会那么的催生他求生的焦虑吗?还是说正因为他经历过最最荒唐的祥和,所以才可以更好更精准的捕获住生存秩序里的关窍,而用最快的方式登顶?
  阅读的过程中,我惊叹于巴克那按部就班的稳扎稳打,终于帮助他登上了雪橇犬的巅峰位置。但是在回味的过程中,我却惊惶于藏匿在文明以进化或退化的名义,终于蜕变成为依靠强大的力量与诡谲的思辨成为统治者的可怕事实。让道理去死吧!因为弱肉强食与狡狯狠猾才是活下来的不二法则。
  东方措辞的奥妙在这个地方与杰克伦敦颤抖的笔尖,微妙的隔空相和。狡狯狠猾,或狼狈狰狞,一水的反犬旁。
  所以,巴克灵魂从文明地界的逃脱,到他最终成为了野蛮领域的王者,其实是一种犬族的得道?我觉得,在杰克伦敦笔墨之间,就是这个意思。
  当巴克从温暖的南国奔波到了极北之地,雪色茫茫,也是血色莽莽。法则的订立交给了棍棒和利齿,在意礼教情感愚不可及,不入乡随俗他绝对难以立足。曾经领受的属于文明世界的诸多教训,给了他某种可以用最高的效率去捕获重点信息的能力——我想,这是荒唐的礼教给他的武器,让他比寻常的犬只更能理解超过了动物本能的领袖地位的真谛。这是任何一只名字粗鄙的雪橇犬或野狗都比不及的,因为它们永远都不会知道文明与野蛮的姻亲关系。
  是的,当巴克最终隐入了丛林,那是极寒之地被冷酷所控制的荒野。他不过是找到了文明两个字中最野蛮的刀锋,然后用这种迂回和矫饰,用这种被人类社会打磨过的野性升华了从祖先的血液里遗留下来的荒野本能。他终于变成了一个传说。
  一个让往来的人类都觉得害怕的传说,一个让文明世界的逃兵津津乐道的传说。
  他赢了,巴克赢了。赢得的是无数读者内心的悸动和颤抖,也赢得了杰克伦敦笔墨之外的无垠荒野。
  其实,这样对于动物的描写,是会让人感觉到害怕的。就好像贯穿那一本神奇的《藏地密码》中紫麒麟的传说一样,动物性的忠诚和耿直,让人类的阴险与算计显得无比的卑劣低能,甚至人类世界沉淀至今的那种灿烂传承,都显得难堪讽刺。
  但是动物世界真的可以把人类世界的那种劣根性剥离出来吗?答案若是"是"的话,还真有点自欺欺人了。本来,弱肉强食就是丛林法则的凝练概括,而人类的先祖也是从茂茂森林里挣扎求存,才凭借着智力的突变爬到了食物链的顶端。生物或历史老师大约会告诉我们,智力的突变是对工具的使用,对火的使用,对社群聚落的重视。这种转变大大提高了体力或块头或速度在自然界都不占优势的人类的战斗力,而最终成为了刀俎式的存在。
  学校里必须是要这样说的,不然该教出多少反社会人格来荼毒世界。尽管事实会因为不好看而更加容易引人注意。嗯,反社会是什么意思?违背人类社会的普通认知或约定俗成的道理?还是别的什么?
  不好说,不过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被冠之于反社会或反人类帽子的,大都是社会人。所以用一些粗鲁的方式来逆推,我可不可以得出某个结论,所谓反社会,就是真自然呢?
  嗯,人类在智力突变当中所获得的最大成就,应该就是将一般性群居动物的狡猾奸谋和斩草除根以光速替跃到了一般兽群所无法企及的高度。以致于在未来的生物演变史中,人类的绝对优势显得一丝一毫都不容侵犯——其实果然如此吗?杰克伦敦似乎同意,又似乎不同意。至少在他的笔下,巴克也好,身为狼的孩子的白牙也好,都能够无比精准的判断出,当看似孱弱的人的手里掌握了棍棒、铁链或其他幺蛾子的东西,就强大到可以被赋予神性。
  神性,不是高尚或者伟大,也不是慈悲或者宽容。巴克和白牙眼中的神性,是控制力,是攻击力,是摧毁力,是生杀大权。尽管他们也经常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把自己陷入困境而无法自拔。但当他们手中握有棍棒或枪支的时候,就显出了让巴克和白牙们发抖的神威,让他们的利齿都不自觉的收敛。然后默默的匍匐低鸣。
  荒野的规矩比零下六十度的空气更加严苛,即便巴克和白牙完全有体力和能力成为其中白茫茫的王者,但是他们都没有逃脱被约束的命运。而白牙的经历,似乎更加的让人感觉到鬼畜,因为他是一只野狼,或许他的母亲曾经被驯化,但是他自己却是在野外出生的野狼欸。有意思的是,文明的烙印让巴克迅速的掌握了棍棒下韬光养晦或后发先至的秘密,而白牙则以野性的敏锐迅速的爬升到了连人类也为之咋舌的恐怖高度。
  杰克伦敦到底想要说什么呢?文明和野性的角逐中,到底谁赢了?
  白牙就是《白牙》的主角。我总是会恍惚的认为,这一则是和《野性的呼唤》平行的两篇。
  嗯,巴克是从文明隐没进丛林的王者。他在人类的营地里看到一次又一次被诱惑着离开的蠢狗消失不知所踪。而白牙的母亲则一次又一次的从人类的营地里诱骗狗只离开,以获得酷冷荒野里食物来源。巴克用征服野狼群来证明自己的实力,并在这个过程中知道了南国大别墅不会交给他的自我防御。白牙则从狼群走向驯化的过程中,了解到攻击与服从的微妙调和能够最大程度上保全自己并获得所谓的好的神祗(主人)。
  那是一种交换身份般的生命历程,有趣的巧合贯穿与成长的各个角落,如同镜像一样让人拍案叫绝。不过问题在于,读到了白牙生命的末了,他一次又一次用野性的凶残来证明自己的价值或实力,也在挑拨与戏弄里锻炼出了更加强硬的筋骨和血肉,最终不过是到了一个让他惶恐以及迷惑的新的国度,用四脚朝天的方式,来接受陌生的亲昵和抚摸。
  白牙是退化了。我想。
  那并没有看到巴克重新进入丛林法则时候的迷惑,那迷惑是不懂巴克重拾利齿的霸道真理是进化或退化,是不懂巴克从文明进入野蛮是进化或是退化。但是当白牙终于彻底摆脱了丛林荒野,当他终于忘记了孤独的傲慢,而彻底的接受了被驯化的命运,本能告诉我,他退化了。
  无端的想起他曾经是若干只小狼里唯一的幸存者,从刚刚孵化的小松鸡这里感受到了鲜血对于狼的意义,经历过荒诞的同类以及人类,也感受过被自己母亲遗忘的孤寂和释然,因为惊人的杀伤力被设计成为了角斗场上的玩物,也因为夸张的战斗力而获得了任何一条野狼都无法得到的安逸。前面的跌宕起伏都在证明白牙让人无法直视的威慑力和王的气度,结局却用一种戏剧化的方式把野性的曼妙灰飞烟灭成乏味的日常。
  啊,原来日常就是乏味。虽然不能粗暴的给出结论,说人类社会因为平和而失去了与狼性社会一较精彩之高下的能力,但毋庸置疑的是,当我们描写狼的世界的时候,可以用简单直白的方式,把里面的狡狯狠猾展示的淋漓尽致。但是写到人类的世界,却必须用修辞比喻和婉转陈词,尽可能的减少读者内心的不适感。
  那么残酷的成分,或者说反社会反人类的程度,真的有所减弱吗?
  想象力真是有意思的东西,它会无端的把点滴有利之处放大到可以让自己忘乎所以的程度去逃避世事残酷,也可以不克制的从杯弓蛇影里勾画出草木皆兵的狰狞形状而叫人深陷于可怕冥想之中连求生欲都失了去。
  于是,惨白惨白到一点都不修饰的荒野故事,读来反而让人心生坦然。没错,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这是传了几百代的道理,无可厚非乃是说的真对。狗或狼的故事,本来就因为丛林血脉里的隐性基因而深藏不露,只等合适的机会冒尖让成为共情的红线。在这一点上,杰克伦敦当然是做到了,做到那么彻底透顶而不加掩饰,所以才从里面读到了人心和人情。
  于是,曲折离奇到半丝都看不到真相的人情世故,阅之倒叫人懵懵懂懂。没错,道法自然本就是让人少做作勿矫饰,这是自欺欺人的真相,不忍面对是因为太过实在。匪徒与王子的人设,本来就因为尔虞我诈还要以正义之名修饰显得索然无味。在这一点上,哈姆雷特大概算是无可非议的王者,所以才被读出了一百种释义,足够让莎士比亚本人都把初衷忘记了。
  荒野不喜欢骚动,而生命对它就是一种冒犯,因为有生就有动。荒野一心摧毁任何活动:它冻结河水,不让它们流入大海;逼出树汁,直到树木从树皮到坚韧的树心彻底冰冻。
  人类的社会,却追求骚动。
  因为乱世出英雄,时势造人杰。
  那,大概也是野性的呼唤。
  人们会用很快的方式,轻轻松松就学会狼族用牙齿撕咬和一击即退的战斗方式,在很久很久以前,那些被遗忘的祖先都是如此战斗的。
  然后在寒夜里发出悲歌,以借景抒情的名义,像狼一般对着繁星长啸。
  这是早已化为尘土的远祖穿越年岁,透过他们昂首长啸。它的歌也是他们的歌,传达它们的悲痛,倾诉无情、寒冷和黑暗的意义。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四):礼赞生命的颂歌,反观人性的动物小说
  此版本
  作者杰克·伦敦是文学史上有名的硬汉,他的人生经历极其艰苦传奇,体现在作品里就是同时代作家难以匹敌的真实与残酷。这个版本收录了他的四部极具代表性的中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白牙》《热爱生命》和《生火》。 书中的故事都主要发生在加拿大西北部的极寒之地,风格壮烈而阳刚,尽显生命原始的坚韧、勇气和力量。译文质朴有力,比较忠于原文风格。
  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就是一首生命的赞歌,它赞颂的是世间存活的每一个生命所展现的勇气和力量。这是一只狗的故事,也是关于所有生命的故事,它揭示了生命所本该拥有的自由、美好和广阔。
  《野性的呼唤》讲述了一只狗的故事,或者说一只狼的故事,但也是关乎我们每一个人的故事。巴克本是一只养尊处优的家犬,生活在温暖的美国加州,过着富足的贵族生活,有一天它被佣人偷卖到偏远的冰天雪地的极寒之地,被驯化成一只雪橇犬。
  被关在笼子里的巴克
  在冷酷严峻、弱肉强食的生存环境中,它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面对陌生的环境,恃强凌弱的生存现实,它不得不抛弃文明社会中的尊严与善良。它学会了偷抢食物,学会了如何战斗,学会了干掉欺凌自己的对手而成为领袖。因为它明白"原来这里就是这样一个地方,没有公平,只要倒下,就没机会再爬起。""为了保命,它会摒弃道德,而这正是它已完全野蛮化的证明。它并非因为好玩才行窃,而是为了填饱咕噜作响的肚子,也因为它尊重棍与齿的法则,所以不明目张胆公然抢夺,而是狡猾地暗地偷窃。简而言之,它的所作所为都是因为‘做’要比‘不做’容易生存下去。"它有着极强的适应力,能够随着环境的变化作出及时的反应,成为生存环境中的最强者。虽然经历了与人的短暂温情,但在这野蛮的环境下,它还是失去了关爱自己的主人。最终,在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苏,摆脱了文明社会对它的种种束缚,回归了荒野,获得了本该拥有的自由、美好和广阔。
  巴克与狼
  《野性的呼唤》读来既令人热血沸腾,也会令人泪流满面。因为巴克就像初入社会的年轻人,在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严酷环境下,他不得不放弃原本的尊严与道德,一点点改变自己,使自己越发强大,以适应生活的法则。逼犬为狼,善恶也不过在一念之间。活着,从来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拉雪橇的巴克
  书中有两个场景令人印象深刻。其一是巴克被红衣男子所驯服的过程。不论谁被现实的法则所驯服总是一个惨痛的过程。另一是大维即使因病衰弱,也不愿意放弃拉雪橇的工作。大维似乎只有被套上雪橇的缰绳时,他才有了存活的意义。反思现今,不也有很多人认为工作才是生活的最终意义。可怜的大维工作到至死方休,而最后巴克回归荒野,重返自然,才令人体会到生命本该拥有的美好与广阔。至此,才觉得作者有对现代文明的深刻反思。当我们都只为了工作而活时,人也就被异化了。
  白牙
  《白牙》是《野性的呼唤》的姊妹篇,讲述的是一只狼被驯化为狗的故事。母狼带着幼年的白牙在丛林中偶遇前主人印第安人灰狸,随后白牙被易手给畸形而残暴的白人"美男史密斯"。它被经常带去参与斗狗表演,几乎战无不胜,但在跟牛斗犬奇洛基相斗时险些丧命,幸而斯科特赎买下了垂死的白牙。经过斯科特的悉心照料,白牙很快伤愈,并开始渐渐熟悉文明世界的生活规则。白牙虽同巴克一样经受了弱肉强食的生存法则的洗礼,但充满爱和关怀的环境使它最终走上了从野性向文明归化的道路。
  写作《白牙》之时,正好是杰克·伦敦和他的第一任妻子离婚的时候,而他和夏弥安·基特里的关系还没有完全确定,此时的杰克·伦敦心情沮丧,失去稳定家庭生活的他可能内心渴望一种新的安定的生活,所以他在写给朋友的信中说他要写一本《野性的呼唤》的姐妹篇,而不是续集,他要把整个过程倒转过来,"不再描写一只狗的丧失文明的退化,我打算描写一只狗的进化与文明,描写它的爱家、忠诚、爱、道德以及所有的礼仪和美德的发展。"
  热爱生命
  《热爱生命》通过讲述一个孤独的淘金者在荒原上陷入困境,最后抛弃黄金,克服重重困难,得以生存的故事。展现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表达了作者对生命的热爱与敬畏。其中人与病狼的搏斗,与《老人与海》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不放弃任何生存的机会,就是热爱生命!
  淘金者抛弃黄金,也是对文明人错误追求的一种放弃。
  生火
  《生火》讲述了一个人和一只狗在寒冷中行走,人因藐视自然被冻死,而同行的哈士奇却凭借古老的本能存活的故事。
  本篇小说经常被评价家认为是自然主义的代表作。杰克·伦敦很早便认识到人需要敬畏自然,在冷酷的自然面前,人的生命极度脆弱。
  杰克·伦敦
  Jack London
  约翰·格里菲斯·"杰克·伦敦"·钱尼(英语:John Griffith "Jack London" Chaney,1876年1月12日-1916年11月22日),美国20世纪著名现实主义作家。
  相比于大多数作家给人的大腹便便或瘦骨嶙峋,杰克·伦敦可谓是作家中的运动员与冒险家。
  杰克·伦敦于1876年出于美国旧金山一个破产的农民家庭。为了贴补家用,他8岁时就在牧场当童工,10岁开始在加州的奥克兰当报童和码头小工,13岁进入奥克兰的一家罐头厂工作,一天工作10~12个小时。或许是因为高强度的工作依然不能维持生计,他便买了艘小船开始偷盗私人牡蛎,15岁时被人称为"牡蛎海盗王子"。可能是他的驾船技术太过高超,他后来又被聘为加州渔业巡警。
  Jack London
  17岁时,他在一艘捕猎船上做水手,经过日本,在白令海一带捕猎海豹。途中他经过了严寒、风暴和最沉重的苦役锻炼。远航归来后,他发表了第一篇作品《日本海岸的台风》。18岁的他竟失业了,便参加了失业工人组织的"工人军"向华盛顿进军,之后便在美国和加拿大各地流浪,并因此坐过牢。
  19岁的他回到中学读书,20岁的他考入了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但最后还是因为缺钱而辍学。21岁的他前往加拿大的克伦代科地区,开启了淘金冒险之旅。由于缺乏新鲜水果和蔬菜,他得了坏血病,空手而归后,便从此开始专心写作。
  淘金队伍淘金者与狗
  之后他曾作为记者,前往伦敦的贫民窟,写出了报告文学《深渊里的人们》;还作为战地记者报道了日俄战争。
  1903年,27岁的他发表了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使得他在商业上大获成功。之后,他仅凭写作便成了百万富翁。
  早年的艰苦生活为他积累了大量的写作素材,英国《卫报》曾评论道,杰克·伦敦"将自己的经历和感受全部熔铸到所创作的角色身上,作品无不带有他自身奋斗和成长的印记"。在《野性的呼唤》中,他将自己的第一手淘金冒险经历融入其中。1905年发表的长篇小说《海狼》则结合了他的航海冒险经历,1909年发表的长篇小说《马丁·伊登》则是他自身成长经历的写照。
  他的小说充满对生命本身的崇拜,精于用刚劲质朴的语言描写在冷峻严酷的生存环境中生命为了生存所展现的勇气、力量和坚韧。他所塑造的努力斗争绝不屈服的英雄形象,一直激励着困境中的人们。而在整个人类文学史上,他的《野性的呼唤》和《海狼》则因其壮烈阳刚的美而备受众人推崇。
  成名后,他自建美丽农场践行自己的社会理想,自建游艇环球航行,自己筹建的豪华住宅"狼居"在入住前被付之一炬。1916年,年仅40岁的他因服用吗啡过量死亡。 他的创作生涯只有十几年,却留下了19部长篇小说、150多篇短篇小说以及大量文学报告集、散文集和论文,最著名的有《马丁·伊登》、《野性的呼唤》、《白牙》、《热爱生命》、《海狼》、《铁蹄》等小说。
  杰克•伦敦是复杂的,他成长于底层社会,享受到舒适和精致的中产阶级生活后,依然向往回归野性;他在作品中抒发了对苦难大众的无限同情和悲悯,杰克的一生"犹如一场从未松懈过的漫长探索,探索本身就是目的"。杰克•伦敦辞世百年之际,《卫报》给他这样的评价:"孤独的斗士,毕生都在探寻生命的意义,正如他在座右铭中所言,‘我绝不会为了苟活而虚度光阴’。"
  读完这本《野性的呼唤》,你会意识到生活本有的残酷,但也会获得生存下去的勇气、坚韧和力量。杰克·伦敦是世界文学史中为数不多的,告诉人们生存真相的作家之一。如某位豆瓣读者所言"他的作品是铁锤,不是麻醉剂"。
  I would rather be ashes than dust!I would rather that my spark should burn out in a brilliant blaze than it should be stifled by dry-rot.I would rather be a superb meteor, every atom of me in magnificent glow, than a sleepy and permanent planet.The function of man is to live, not to exist.I shall not waste my days in trying to prolong them.I shall use my time.——Jack London我宁愿化为灰烬,也不愿做一粒尘埃;我宁愿做一颗超级流星,让自身的每一个原子都散发出夺目光芒,也不愿做永远昏睡的行星。人的使命不是存在,而是好好去活,我要好好利用我的每分每秒,绝不为了苟活而虚度光阴。 ——杰克·伦敦Jack London, 1905Jack London,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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