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中央党委和政府联合共抓"教师减负"工作,一见决心,二见魄力,三见政策,接下来就看落实执行了。 一直以来,大家的关注点都集中在学生身上,对教师的关注相对较少。十八大后,师风师德建设要求、"四有好教师"标准等表明了国家对教师队伍的重视,既关注教师人才质量建设、教学内容的效果呈现,也关注教师队伍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为教师减负,减的是教师工作中的非教学事务,将其教师从无关事项中解放出来,使其集中精力专注教育教学。 政策既然已经出台,要做到切实执行、减有成效,达到"减""简""精""严"要求,需做好以下工作。 首先,相关部门必须加强自我督促,严格执行意见要求。教师减负是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行为,落实机构和部门若不按要求严格实施,教师自己不敢减负,也减不了负。相关机构和部门应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加强内部监督,保证执行力度,不打折、不敷衍、不应付。 其次,学校要与其它政府部门、社会机构组织做好协调工作,明确分工与职责。学校和教师的主要任务是教书育人,可因为一些历史和其他特殊原因,学校和教师也被摊派分配了很多和教育教学无关的内容,比如招商、庆典、街道评比、"进校园"活动等,过多占用了教师的时间精力,影响了教学质量。学校应该在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下,减少教师参与社会事务的数量和种类,各部门机构以及社会组织也应尽量避免给学校和教师增加额外工作负担。此外,应引入事务清单机制,除非特殊情形,否则非清单内事项禁止安排给学校和教师。 再次,政府相关部门和学校要转变落后错误的观念,优化现有工作方式。当前,很多教师存在事多事杂可又忙不到点子上、辛苦劳累效率却低的情况,很大程度是因为相关部门以及学校的工作方式不科学、不合理,受形式化、案牍化、官僚化风气所累。为此,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重实际效果,把无关工作去除,整合主要工作内容,能精简就精简,及时发现现有工作方式的不足并优化改善。 最后,有关部门应多和教师做真诚地沟通交流,了解教师的负担所在。教师是减负的对象,只有他们知道为哪些非必要的工作任务所累,作为减负实施主体的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应经常安排人员到教育一线,了解教师工作的实际情况,多倾听教师群体的心声。这样,才能让减负工作贴近实际,做到有的放矢、对症下药,保证教师减负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给教师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让他们把主要精力放在教研上,是符合教育教学规律的正确之举。减负是为了提升教育质量,给学生创造更好的学习条件,要做并且应该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