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保险处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2019年以来的工作情况 (一)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缴顺利移交税务机关征收。 根据机构改革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各项社会保险费自2019年1月起移交税务征收,税务、人社、财政、机保处通力合作,提前谋划确保了改革按时完成。1月份受人社、税务经办系统未贯通影响,由税务机关派人到人社部门利用人社经办系统征缴社会保险费,实行了名义税务机关征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1月3日由税务机关征收的第一张票据开出,这也是我市开出的第二张税务征收票据。2月人社、税务系统打通,2月1日上午8时51分我县税务机关开出了全市第二张由税务系统开出社保缴费完税证明,2月上旬我县税务机关开出全省第一例由人社申报的补缴缴费完税证明。自2月起,我县社会保险费征缴模式转变为由参保单位向机关保险处申报缴费,缴费信息由人社系统传递到税务系统,再由税务机关通过三方协议、待保解账户、POS刷卡等多种方式将社会保险费征收入库,至此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移交税务机关征收改革进展顺利。 (二)职业年金顺利归集到省。 职业年金归集到省时间紧要求严必须按时归集,而我处面临着基数数据不完整、职业年金记实资金不到位、个人缴费被挤占等问题,我处克服人员少任务急工作重的困难,一方面科室工作人员向地纬公司提出数据需求组织单位核对,一方面科室主任寻求工资科人员帮助加班加点维护系统数据,一方面局机关主要领导协调财政追加相关预算。最终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按规定时间将1.04亿元归集到位。 (三)2019年度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待遇按时完成。 今年共调整退休人员3505人,共计补发1-7月养老金469万元,调整前月人均养老金4390元,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4582元,人均增长192元,平均增长率为4.4%。 (四)降低社保费率效果显著 降低社保费率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按规定我处自今年5月起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低为16%,失业、工伤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费率。降低费率后,单位负担每月减少约160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内控风险金加大。我处岗位设置8个,实有经办人员3人,人兼数职,岗位制约形同虚设,内控风险加大。 二是养老保险财政补贴不足以完成今年养老金发放。受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低影响,今年预算的财政补贴到9月份使用完毕,第四季度养老金发放按时足额困难。 三是职业年金财政预算不足。受退休记实、转移记实补记等资金需求影响,截止到7月底,职业年金预算额度剩余253万元,根据退休人员人数预测,该部分资金用到12月份刚刚够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待国家公布记账利率、增长率,省公布全省上年度社平工资后,尽快完成本年度1月以来退休人员的新待遇核算工作。 2.将系统外管理的退休人员纳入社保平台管理。 3.协调财政,10月前完成追加养老保险财政补贴预算1500万元。 4.密切关注职业年金预算使用情况,如有不足,及时协调财政,追加预算。 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