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空见惯"这个成语很多人都比较熟悉了,意思就是说见得很多,因此不足为奇,感觉非常寻常。但是这个成语的来历很多人可能并不是很清楚,这个成语中有一个在古代经常出现的词"司空",是古代的一种官职,后来也演变成了一个姓。那么这个成语和司空这种官职是有什么关系吗?司空见惯的来历究竟是什么,这个成语背后又和什么样的人有关系呢?司空见惯在古代又是指的什么意思,我们今天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司空见惯的意思 司空见惯,汉语成语,拼音为sī kōng jiàn guàn,指某事常见,不足为奇。出自《本事诗·情感》。 唐·孟棨《本事诗·情感》载刘禹锡诗:"司空见惯浑闲事,断尽江南刺史肠。" 语出唐·刘禹锡《赠李司空妓》:"高髻云鬟宫样妆,春风一曲《杜韦娘》,司空见惯浑闲事,断尽苏州刺史肠。"。唐·孟棨《本事诗·情感》:"刘尚书禹锡罢和州,为主客郎中、集贤学士。李司空(李绅,曾任司空一职)罢镇在京,慕刘名,尝邀至第中,厚设饮馔。酒酣,命妙妓歌以送之。 刘于席上赋诗曰: ‘䰀鬌(woduo)梳头宫样妆,春风一曲杜韦娘。司空见惯浑闲事,断尽江南刺史肠。’李因以妓赠之。" 宋·计有功《唐诗纪事》卷三十九:"禹锡赴吴台,扬州大司马杜公鸿渐,开宴命妓待酒,禹锡诗曰:‘高髻云鬟宫样妆,春风一曲杜韦娘。司空见惯浑闲事,断尽苏州刺史肠。’" 2、司空见惯的历史典故 作为成语,司空见惯的出生年代并不是久远,最早是出自唐代诗人刘禹锡之手。刘禹锡,字梦得,河南洛阳人,唐朝时期大臣、文学家、哲学家,有"诗豪"之称。 贞元九年(793年),刘禹锡与柳宗元同榜进士及第,同年登博学鸿词科。两年后再登吏部取士科,释褐为太子校书。杜佑以淮南节度使兼任徐泗濠节时度,招刘禹锡为掌书记。后随杜佑回扬州,居幕期间代杜佑撰表状甚多。贞元十八年(802年),调任京兆府渭南县主簿,不久迁监察御史。当时,韩愈、柳宗元均在御史台任职,三人结为好友,过从甚密。 贞元二十一年(805年)正月,唐德宗驾崩后,李诵即位,是为唐顺宗。原太子侍读王叔文、王伾素有改革弊政之志,这时受到唐顺宗信任进入中枢。刘禹锡因与王叔文相善,加入以太子侍读王叔文为首的"二王八司马"政治集团,一同推动"永贞革新"。但是,由于改革触犯了藩镇、宦官和大官僚们的利益,在保守势力的联合反扑下,唐顺宗被迫让位于太子李纯,改革很快宣告失败。 其后,王叔文赐死,王丕被贬后病亡,刘禹锡与柳宗元等八人先被贬为远州刺史,随即加贬为远州司马,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八司马事件"(同时贬为远州司马的共八人,史称"八司马")。 刘禹锡被贬朗州(今湖南常德)近十年,于元和九年十二月(815年2月),与柳宗元等人一起奉召回京。次年三月(816年),刘禹锡创作了《元和十年自朗州召至京戏赠看花诸君子》一诗,其诗曰:紫陌红尘拂面来,无人不道看花回。玄都观里桃千树,尽是刘郎去后栽。 这首诗表面上是描写人们去玄都观看桃花的情景,骨子里却是讽刺当时权贵的。诗的后两句表面上是写玄都观里桃花,自己十年前在长安的时候还根本没有,离别长安十年后新栽的桃树长大开花了,实则是讽刺他们去国十年期间上位的新权贵。 刚刚回归京城的刘禹锡,因为逞一时的口舌之快,结果又得罪了当权者,结果再次遭贬,这次是被贬到更远的播州(今贵州遵义)去当刺史,幸有裴度、柳宗元诸人帮助,才改为生存环境较播州稍好的连州(今广东连州市)刺史。此后,刘禹锡在连州待了近五年,因母丧才得以离开连州。 丁忧三年期满后,刘禹锡被任为夔州(今重庆奉节县)刺史,又三年,调任和州(今安徽和县)刺史。两年后,刘禹锡奉调回洛阳,任职于东都尚书省,次年回朝任主客郎中。 其时,有一个曾在朝中担任过司空的李大人,因仰慕刘禹锡的诗名,邀请他饮酒,并拉来几个歌姬歌舞助兴作陪。在饮酒间,刘禹锡一时诗兴大发,即兴创作了一首诗七言诗——《赠李司空妓》:高髻云鬟宫样妆,春风一曲杜韦娘。司空见惯浑闲事,断尽苏州刺史肠。 诗中的司空,指的是古代一种官职。司空,这个官职在西周时期就存在了,那时候司空是朝廷中的"三公六卿"的成员,官职还是比较大的。到了唐代司空的官职位居正一品,算是三公之列了,官职也相当高。唐代时的尚书,也俗称司空。刘诗的意思,就是指惯于享受、天天灯红酒绿的李司空对这样的事情,已经见惯,不觉得奇怪了。 "刘尚书禹锡罢和州,为主客郎中、集贤学士。李司空罢镇在京,慕刘名,尝邀至第中,厚设饮馔。酒酣,命妙妓歌以送之。 刘于席上赋诗曰: ‘高髻云鬟宫样妆,春风一曲杜韦娘。司空见惯浑闲事,断尽苏州刺史肠。’李因以妓赠之。"([唐]孟棨《本事诗·情感》) 《赠李司空妓》中的李司空,在历史上也是位家喻户晓的名人——李绅。李绅,祖籍亳州谯县(今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出生于湖州乌程县(今浙江省湖州市),唐高宗时中书令李敬玄曾孙。李绅六岁时丧父,随母亲迁居润州无锡。元和元年(806年)中进士,补国子助教。后历任中书侍郎、尚书右仆射、淮南节度使等职。 李绅之所以能被人记住,是因为他的两首诗《悯农二首》。《悯农二首》中的其二最为有名,大家都能出口成诵: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也正是因为《悯农二首》的流传,李绅获得了"悯农诗人"的美称。但是,这位"悯农诗人"功成名就之后,生活却极其铺张、奢华,不仅家中歌女成队,据说,吃鸡子只吃鸡舌,所以,李大人的一顿饭,光一盘烧鸡舌,就得费鸡无数。有时候,不忘初心,真的很难。 刘禹锡吟完一首《赠李司空》,李绅表现得非常大方,直接将歌姬送给刘诗人了! 3、李绅滥施淫威 野史中记载,李绅为官后"渐次豪奢",一餐的耗费多达几百贯。他特别喜欢吃鸡舌,每餐一盘,耗费活鸡三百多只,院后宰杀的鸡堆积如山,与他同一时代的众多文人皆对其嗤之以鼻。 只是生活奢侈,倒无可指摘,但他发迹后爱耍权威,无情无义就是人品低劣了。《云溪友议》中记载,李绅发迹之前,经常到一个叫李元将的人家中做客,每次见到李元将都称呼"叔叔"。李绅发迹之后,李元将因为要巴结他,主动降低辈分,称自己为"弟",为"侄",李绅都不高兴,直到李元将称自己为孙子,李绅才勉强接受。 还有一个姓崔的巡官,与李绅有同科进士之谊,有一次特地来拜访他,刚在旅馆住下,家仆与一个市民发生争斗。李绅问那个家仆是干什么的,家仆说:"是宣州馆驿崔巡官的仆人。"李绅竟将那仆人和市民都处以极刑,并下令把崔巡官抓来,说:"过去我曾认识你,既然来到这里,为何不来相见?"崔巡官连忙叩头谢罪,可李绅还是把他绑起来,打了二十杖。崔巡官被送到秣陵时,吓得面如死灰,甚至不敢大哭一声。当时人们议论纷纷:"李绅的族叔反过来做了他的孙子,李绅的友人成了被他流放的囚犯。" 由于李绅为官酷暴,当地百姓常常担惊受怕,很多人甚至渡过长江、淮河外出逃难,下属向他报告:"本地百姓逃走了不少。"李绅道:"你见过用手捧麦子吗?饱满的颗粒总是在下面,那些秕糠随风而去不必报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