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灯区释义:指某些城市中妓院、舞厅、酒吧、夜总会等集中的地区。这个词语首先出现于1890年代的美国,因为当时妓女会将红色的灯放在窗前,藉此吸引她们的顾客。红灯区(英语为red-light district)是指一个以卖淫为主的地区。 中国历史上最早的红灯区在哪里? 在明代,南京秦淮河两边的夫子庙一带青楼林立,莺歌燕舞,色情业达到鼎盛。夫子庙可以算作当时中国最大的"红灯区"了。吴敬梓在《儒林外史》中写道:"那秦淮河到了有月色的时候,越是夜色已深,更有那细吹细唱的船来。凄清委婉,动人心魄。两边河房里住家的女郎,穿了轻纱衣服,头上簪了茉莉花。一齐卷起湘帘,凭栏静听。所以灯船鼓声一响,两边卷帘开窗。河道里焚的龙涎,沉、速香雾一齐喷出来,和河里月色灯光合成一片。望着如闻仙人,瑶宫仙女。还有那十六楼官妓,新妆炫服。招接四方旅客。真乃朝朝寒食,夜夜元宵。" 作者对秦淮河夜景的描述绘声绘色,堪比朱自清的"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文中提到"那十六楼官妓",说明娼妓这一行业在明代已被合法化。 夫子庙的青楼妓院生意一直红火,直到民国才有所收敛。民国时,南京妓院生意最好的共有四家。其中以"四喜堂"最大,由于"四喜堂"的妓女多,年龄又小,所以生意最旺。另外,当年下关的大马路、商埠街一带曾是南京水陆交通枢纽,此地商贾云集,因此妓院也较多,是当时南京又一主要红灯区。 解放前夕有669家妓院 国民政府在南京定都后,为了顾及首都的脸面,也曾装模作样地出台过"禁娼令","禁舞令",并出动军警对夫子庙一带的青楼妓院进行了多次清除。一段时期内色情业受到重挫。 然而,娼妓这一古老的丑恶行当,如同寄生在社会肌体上的毒瘤一样难以除根。那边明的妓院取缔了,这边暗娼又起来了。妓女往往租住秦淮河两岸的民房中重操旧业,其卖淫行为更加隐蔽。 1949年4月23日南京解放,据当年南京市军管会对民国卖淫业的统计调查显示,当时仍有669家大小妓院,妓主(老鸨)、妓女及其从业人员共1368人。 军官姨太太沦为娼妓 民国时,南京市救济院妇女教养所,是专门收容风尘女子的机构。据此机构报告统计,首都妓女的来源很广,身份也复杂。这些流浪女中各色人等都有,当中有受家庭暴力迫害的妇人、有因生活所迫沦入妓院的风尘女子、有因天灾出外逃荒的村姑,还有被人引诱拐卖的婢女,以及忍受不了夫家虐待而私逃的童养媳等。这些人的来源多半是由警察厅、妇女会、地方法院、警备司令部从各个渠道收容后送去的。也有的人是自己主动投入教养所的。 南京解放初期进行的第二次妓女普查表明,在调查的642名妓女中,分别来自13个省、市,其中苏北贫困地区的占75%。这些妇女大多是被拐卖、被骗、被抵押而落入青楼,沦为娼妓。还有一些曾是政府官吏、军官和资本家的姨太太、情妇,遭遗弃后,为生活所迫有的流入娼门从事卖淫,或以暗娼的形式接客。 超过20%妓女选择"自做" 有一些妓院老鸨,以雇童年女婢的名义,将贫家幼女买断其身骗入娼门。另外老鸨往往以"养女"名义收养穷人家的幼女,长到11岁左右,便让这些女孩子学练吹拉弹唱,引诱其羡慕繁华生活。15岁左右,便要求她们接客。久而久之耳濡目染,竟有乐于为娼者。有的女孩并不情愿,老鸨惯用的手段是用暴力或将其用酒灌醉,迫使"养女"就范。 当然,妓女的全部收入归老鸨,妓女的行动受监督,几乎没有自由。这部分妓女主要是被拐卖女子或老鸨领养的女子。解放后,原在夫子庙一带风光无限的"四喜堂"老鸨,因逼迫过20多名少女卖淫,遭控告后被人民政府枪毙。 还有一种是"自做",这种卖淫方式在民国时比例不大,但在南京解放初期,则有超过20%的妓女选择了这种方式。她们往往并不公开自己的身份,或装作小贩,到娱乐场所或游船上兜售香烟;或装成良家妇女搭讪挑逗,倚门卖笑,伺机卖淫。 在新中国成立之前,娼妓问题是不可能完全得到根治的,因此成为困扰南京数百年的一大社会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