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财政部出台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征求意见稿)》。本次政府补助准则修订内容主要涉及三部分:政府补助的范围、政府补助相关会计科目的使用、财政贴息的会计处理。在原准则的基础上,《征求意见稿》增加了对政府补助特征的表述,以便于区分企业从政府取得的经济资源是政府补助、政府资本性投入还是政府购买服务。《征求意见稿》允许企业从经济业务的实质出发,判断政府补助如何计入损益。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其他收益,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同时,《征求意见稿》对财政贴息的会计处理做了更加详细的规定,并提供了两种方法供企业选择,既不违背国际趋同的原则,也允许企业选择简易方法,满足不同企业的现实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