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区域共用部位的管理和维修是物业管理单位的责任,而不是其它专业管理单位。下面本站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明确物业维修范围,希望有需要的朋友们认真阅读。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三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在进行物业服务费成本构成测算的时候,应将其共用部位的小修养护维修成本计入物业管理成本之中,需要中大修以上维修时,经业主大会审议通过,并形成书面决议,可向市区房产局申报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今天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通过小编的总结大家对物业维修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还想了解小区物业维修项目及标准有哪些,可以登录本站查看,海量物业服务小知识供大家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