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沙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更加深入开展,沙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2015年城乡居民保工作,并对2015年城乡居民保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通知》要求,在巩固现有城乡居民保参保成果的基础上,努力实现管理规范化、信息化、精确化,构建城乡居民保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工作机制,力争在4月底前续保率达到70%以上,6月底前完成参保缴费任务,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同时要进一步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待遇,规范合作金融机构服务行为,全面提升金融服务"不出村"工作水平,提升经办管理服务水平,加快乡(镇)、街道业务档案整理归档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