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人民政府: 山门村村民焦德保2006 年与村委签订协议承包本村北岭荒山100 余亩,承包期为30 年。几年来,本人对荒山进行初步治理,种植了核桃、花椒、雪松等树木,使荒山得到了基本绿化。为了进一步提高荒山综合效益。该确定并经村委同意在承包绿化区内西北侧新建一处山地养鸡场,发展养殖业,以此带动种植与养殖业的规模发展。该养鸡场占地面积为30 亩,占地类别为山坡荒地。主要建设内容为:打围墙3000 余米,建鸡舍2 栋,鸡棚2 个,办公用房4 间,建筑面积计1088 平方米,预计总投资50 余万元,养鸡总量为1 万余只。为此,特向区政府申请占地,望给予审核批准。 特此请示 二 一一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