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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鸡场请示报告


  城区人民政府:
  山门村村民焦德保2006  年与村委签订协议承包本村北岭荒山100  余亩,承包期为30  年。几年来,本人对荒山进行初步治理,种植了核桃、花椒、雪松等树木,使荒山得到了基本绿化。为了进一步提高荒山综合效益。该确定并经村委同意在承包绿化区内西北侧新建一处山地养鸡场,发展养殖业,以此带动种植与养殖业的规模发展。该养鸡场占地面积为30  亩,占地类别为山坡荒地。主要建设内容为:打围墙3000  余米,建鸡舍2  栋,鸡棚2  个,办公用房4  间,建筑面积计1088  平方米,预计总投资50  余万元,养鸡总量为1  万余只。为此,特向区政府申请占地,望给予审核批准。
  特此请示
  二  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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