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所近日发布《薪酬发展报告(2013—2014)》,对近年来的地区工资水平发展状况进行了分析。 人民日报称,地区工资是收入分配关系的重要内容。由于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改革开放后相当长一段时间,中国地区间工资收入差距不断拉大。 《薪酬报告》显示,1995年中国地区最高工资是最低工资的2.7倍,最高工资与最低工资相差5145元。到2008年,地区工资差距为2.69倍,绝对额相差高达35565元。 近几年,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经济的发展,西部大开发战略以及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国家宏观政策的实施,地区间收入差距呈逐步缩小的态势。 2010年,地区间平均工资高低倍数下降到2.38倍,2012年继续下降到2.33倍,2013年以来基本延续了这一走势。 从各地区工资水平看,全国各地大体可分为4个梯队。 工资水平最高的第一梯队主要是北京和上海,在2012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就已超过7万元,工资水平明显高于其他省份。 第二梯队包括天津、西藏、江苏、广东、浙江5个省份,平均工资在5万元以上。 第三梯队包括宁夏、内蒙古、青海、安徽、新疆、福建、重庆、山西、陕西、四川、山东、辽宁、贵州13个省区市,其余为第四梯队。 第三、四梯队中,除个别省份外,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工资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这也说明中国经济发展不平衡造成地区间收入水平差距较大。 不过,一些工资水平较低的省份,工资增速近年来表现较好。如甘肃、新疆、黑龙江三地,近年来工资增速大大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增速较低的省份有辽宁、河北、海南、西藏、上海等地。特别是上海市,由于工资增长速度相对较慢,失去了多年来在全国的"老大"地位,工资水平近年来已被北京赶上。 《薪酬报告》显示,全国约77%的地区实际工资增长高于实际劳动生产率增长。其中,实际工资增速超过劳动生产率增速较多的有黑龙江、江西、山西、甘肃、北京、广东等地。这表明,全国大部分地区坚持了"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的原则。 《薪酬报告》显示,各地区GDP工资占比大多集中在10%—14%之间,但高低占比相差较大。2012年,工资占比最高的北京市达到33.63%;而占比最低的江苏省,连续几年工资占比都在8%以下。 分析认为,北京市工资占比高,主要是由于高素质人才的大量存在使工资总额较高。江苏省工资占比低,一方面是因为江苏省GDP总量基数大;另一方面与江苏省并没有因GDP高而过多分配有关。 《薪酬报告》认为,目前地区间工资总体差距仍然比较大。依然是东部工资水平高,中西部地区较低。 考察工资增长与劳动生产率增长状况,仍有少数省份实际工资增速低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速,而这些省份主要分布在中西部和东北,并且平均工资水平排名在全国15名之后,表明这些地区的工资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