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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纠纷诉讼时要注意什么


  房地产案件的标的多为不动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第一款规定,房地产官司一般都由发生争议的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不能违反这一规定在其他人民法院打房地产官司,当事人在起诉时应注意这一点。房屋产权纠纷诉讼时要注意什么?其实还有更多的知识,我们就一起来收看一下吧。
  当事人应当寻找与自己案件有关的法律文件,看谁应负举证责任,自己是否有必要举证,是否存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如果自己应该举证,就必须尽力寻找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并且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必须真实、合法。
  其一是真实,这要求当事人万万不能为了达到打赢官司的目的,不择手段编造、伪造证据或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如果这样,不仅注定要输掉官司,情节严重的自己还会吃"官司"。
  其二是要合法,这里主要强调,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收集证据时手段要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房地产诉讼,在民事诉讼的案件管辖中属于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是一种特殊的地域管辖。其特殊性表现为凡属专属管辖的案件,不允许其他同级人民法院管辖。
  市民还需要知道的是,房屋产权纠纷案件的律师费各地具体标准可能有所区别,可到当地咨询.诉讼费由原告预交,判决后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没有完全胜诉的,则按比例承担。
  由于时间紧迫,今天的讲座就到此结束,明天的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还是由小编为大家讲解,话题将围绕怎样处理房屋产权纠纷进行讨论,请大家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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