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淘宝网农药和兽药市场正常运营秩序,保障淘宝网农药和兽药市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淘宝网将"农用物资下的二级类目:农药"列为特定市场商品。同时,淘宝网将对一级类目"畜牧/养殖物资下的二级类目:动物保健品/兽药"类目实施资质准入,并列为特定市场商品。发布兽药商品的淘宝网卖家,将须提交相关资料,且资质主体与淘宝网开店的主体一致。 本公告已于2017年6月9日公示通知,2017年6月16日正式生效。 此次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将"农用物资下的二级类目:农药"列为特定市场商品; 2、将"畜牧/养殖物资下的二级类目:动物保健品/兽药"列入准入类目,并列为特定市场商品。 具体执行步骤如下: (一)自本公告生效之日起,在"畜牧/养殖物资下的二级类目:动物保健品/兽药"类目新发商品的卖家须符合相关准入要求,方可发布商品,资质要求详见宣导帖:https://pinkong.bbs.taobao.com/detail.html?postId=7758452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7月30日为过渡期,已发布动物保健品/兽药类目商品的卖家需在过渡期内提交相关资质经淘宝备案; (三)2017年8月1日起,淘宝网将对无资质备案的动物保健品/兽药类目商品进行下架不扣分; (四)2017年9月1日起,淘宝网将对未提交相关资质备案的动物保健品/兽药类商品按《发布未经准入商品规则实施细则》进行处理。 本次同步调整的规则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