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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补位意识比厘清家校权责更重要


  家校合作模式是近些年教育领域出现的新现象,其本意是父母与教师共同发力,对孩子的成长和发展产生叠加的正向影响。但在实际的操作中,却衍生出各种各样的矛盾。许多父母觉得传道授业解惑是学校应尽之责,凭啥再让家长受"二茬罪",这俨然是教师和学校的"懒政";教师也满腹委屈,认为学校教育不可能24小时跟进,要求家长帮助完成和批改家庭作业,既是家校共育的重要抓手,也是增进亲子关系的有效途径。(9月2日澎湃新闻)
  家校矛盾,不可避免。互相指责,无济于事。找准矛盾根源,加强沟通,方可达成谅解,化解矛盾。然而,家校矛盾的主要根源并非督促孩子学业的家校权责边界不清。正如家长所言,学校的应尽之责是"传道授业解惑",家庭则需要把更多精力放在孩子的习惯养成、能力培育上。
  厘清权责界限,有助于履职尽责。督促孩子学业的家校权责边界固然要厘清,但家校权责不是绝对的"直线分野",而是"弹性边界"。也就是说,家校权责存在不少交集。将教师和家长的责任绝对地固定化,家校双方各司其职,互不补位,只扫自家"门前雪",不管对方"瓦上霜",过于机械和教条,不利于家校关系的融洽,不利于家校合力的形成,更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在家校共育中,不管是学校,还是家庭,难免出现缺位的情况,因为学校和家庭都不可能24小时跟进。因此,家校双方都要增强补位意识,密切配合,在一方缺位时,另一方要及时补位。只有相互补台,家校共育才会好戏连台。
  客观地讲,教师提醒家长督查孩子的学业,非但不是无理要求,而且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从权责看,培养孩子的习惯是家庭教育的重要职责,孩子的学习习惯不良,则学习力不强。学生时代是培养孩子学习习惯的黄金时段,如果家长不督查孩子的学业,就难以真实深入地了解孩子的学习习惯,更谈不上有针对性地培养孩子的学习习惯。从这个角度看,家长把督查孩子的学业当作替教师受过,甚至是受"二茬罪",是进入了认知的误区和家庭教育的盲区。
  不可否认,由于家庭作业过多过难,有的学生确实难以完成。在这种情况下,家庭作业成为家长的作业,甚至成为家长的负担。要改变这种现状,缓解家长的压力,改善家校关系,重在控制作业的难度和数量,而不仅仅是在厘清家校权责上做文章。家校权责厘得再清,如果双方缺乏补位意识,不相互配合,家校共育可能仍是"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
  督查孩子的学业,是家庭教育的需要,也是家长的应尽之责。对孩子的学业不闻不问,是家长的失职失责。不过,督查学生的学业是学生家庭的家务事,需要家长自愿为之,自觉为之。教师可善意提醒,不可对家长发号施令,更不可把家庭教育当作学校教育的附庸,把家长当作教师的助教。
  总之,在家校共育中增强补位意识,比厘清权责更重要,更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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