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者缺位 我认为,首先股东之间的冲突分手,是正常的商业行为。中国企业的分家往往是所有者缺位产生的,因为在股权结构里有相当一部分是国有股,法人代表的机制和其他国家也不一样,当然浪潮也避免不了。 其实,中国公司治理结构才刚刚开始,出现的磨擦不足为怪。企业治理结构的问题,牵涉到企业的转型,企业的治理结构怎么设计,股东之间怎么合作等方面。过去谈得较多的是上市公司,其实没上市的公司同样也存在类似情况,在很多时侯是部分股东利益没受到保护。要解决这些问必须在企业成立的时侯就进行,现在舆论上好像更多强调独立董事的作用,我觉得有偏颇。 就通软这件事来说,很难说谁对谁错,他们之间的分歧似乎是企业发展理念上的冲突,这种理念谁对谁错,可能还要由市场来检验。在过去的企业发展过程中,由于理念过新过高,在市场上也有碰得头破血流,同时我们也看到了不少理念落后的公司很快就被市场变化所淘汰。 我衷心希望通软公司和王虎、李波新成立的公司能吸取这次教训,在公司初创时期应建立一套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特别要界定好股东们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