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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险大变革降价吗该不该等等等等


  2020年3月31日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正式发布了
  《重大疾病保险的病病定义应用标准规范修订版》
  征求意见稿
  重
  疾险
  投保人必须知道r ~
  谈论了好几年的重大疾病保险定义调整,就这样要来了!
  这事说有多大呢?
  影响到每一位重大疾病险的被保险人!!!
  晦涩难懂枯燥的行业分析报告,咱就先不聊。
  今儿此篇文章,只站在作为被保险人的层面。
  来看看修订以后,对咱们而言是好是坏?保险费率会更便宜?是目前买或是等最新政策实施以后再买呢?
  还记得去年6月份甲状腺癌事儿吗?
  往期回顾
  ▶太平洋金福人生怎么样?值不值得买?看完才知道!
  ▶你被"割韭菜"了吗?甲状腺癌还在光大永明达尔文超越者重疾险?
  那么甲状腺癌在此修订中吗?想知道?文章结尾会嗑叨哦!
  1:
  在这儿必须明确这件事儿-适用范围:   "规范"指向于18岁以上成人的重大疾病险,需要依照新规范完成修整。对于单纯的少儿重疾险,理论上是无须修改修整的。   但到那时候保险公司大概率也是要跟进修整。   故而2020年年内,大伙儿将亲身经历全部成人重大疾病险集体性停售,重新洗牌的盛况空前。   十几年一遇的奇观啊,到那时候必将掀开那一场血雨腥风。   想一想还有点儿小紧张,不过代理人已经多次演练了哦!行业潜规测,抢"停售",你中了几回?   新规范实施后,原来重疾产品停售或是条文改变,己经购买保险的小伙伴都并不会受到影响。你的保障,依然会依照原来条文来履行合同约定。   故此这几个月投保重疾险的小伙伴,颇有种处于历史关头决择的味道。   到底是买旧的呢?或是买新的呢?纠结呀!   不要着急,听我来带给你认真地嗑叨。   2:
  重疾险规范调整后,那些对于被保险人更有利呢?   1、重大疾病保险统一标准界定的病症增添3种,轻症增添3种。   现阶段的重大疾病险定义,有25种重大疾病的赔付界定,是行业协会统一标准规范的。   上述25种病种的理赔,占据目前重疾险理赔的95%以上的。轻症则并没有统一规范性标准,完完全全是各个保险公司自个因心情决定的保障哪些疾病病种。这也因此让那些个不良重疾产品打了擦边球,不保障发病率高轻症病种。   依据《征求意见稿》,统一性界定的重疾险病种将增加3种重疾病种,分别是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再加上之前的25种,到达了28种。   轻症也标准规范了3种,即轻微恶性肿瘤、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微脑中风后遗症。   这项针对在此之前重疾险中轻症保障有缺失,或者条款有漏洞的保险公司来说,会使它们之后重疾产品病种定义更为规范。   比如2019年第Ⅱ版之前的X安福,就因为不理赔高触发轻症病种的轻微脑中风,而惨遭网络媒体吐槽。   只是针对那些在此之前就保障了这些疾病的产品来说,变化不是特别大。   2、部份疾病的理赔界定变宽松了,举几个病种定义说明哈~   🔽 重大器官移植术病种多了小肠的异体移植。   🔽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手术的理赔条件,从"开胸"变成了"切开心包",更符合临床的实际情况。   🔽主动脉手术的理赔范围,在原有的基础上扩大了胸腹腔镜下进行切除、置换、修补。主动脉扩张到含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   在判断的标准上更加精准,比如急性心肌梗塞的理赔条件,相较修定前的"典型临床表现,例如急性胸痛等"这样感觉性说词,变成了更加切实详细的临床数据,可以减少理赔争议。   整体上看,新版病种定义更加符合临床医学,放宽的部分赔付情况,也具有医学前瞻性,整体上是有利于保险消费者的。   3、重大疾病保险的除外责任自杀定义修改:   原3.2.2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拒捕,修为2条:   3.2.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 刑事强制措施;   3.2.3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本合同成立或 者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 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明确重疾定义的修改周期   临床医学不断发展及进步,重大疾病险也该顺应时代。此次《征求意见稿》也明确提出,之后每五年对重大疾病病种定义界定进行评定,依据需要决定是否进行修订。   3:
  修订后……对于我们来说!   1、轻度甲状腺癌,确定被踢出重疾   甲状腺癌它治愈率高、花费低、危害小,很多患者的治疗费用不足4万。但是随着近年来医疗检测手段的进步,检出率越来越高,在重疾险里的理赔比例也是急速攀升。   平安人寿的2019年度理赔报告显示,甲状腺癌占到恶性肿瘤理赔率的21.8%。   此次修订没有剔除甲状腺癌,而是将它根据疾病严重程度进行了分级,并按照轻重程度进行分级赔付。把TNM分期为Ⅰ期的甲状腺癌踢出重疾定到轻症,对于被保险人来说,意味着一旦发生TNM分期为Ⅰ期甲状腺癌理赔款缩水80%。   简单理解:   修订前,如果得了甲状腺癌Ⅰ期,如果投保是50万保额重疾,那么就得赔付50万;修订后算作轻症那么只能拿10万。   2、让我有些惊诧的修订,轻症理赔比例不得超过基本保额20%?   晕,现在的轻症都赔付到了50%~60%。要求轻症赔付比例不得超过20%,这,这也太让人很难接受。   当然,这轻症指的是"本规范中的轻度疾病",也就是指轻度恶性肿瘤、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三种轻症。   3、原位癌被不属于轻度恶性肿瘤,哦!   希望,也许   也许,可能?后续会有保险公司在自家产品中,把这个病种再加进来吧。   但是对于很多重疾险来说,原位癌患者,以后有可能拿不到理赔款了。   4:
  高发"甲状腺癌"分级赔付,保费会降吗?   真不好说:   4月1日新上线的平安福2020与平安福上福2020相较于平安福2019II降了2%左右。   这仅仅,只是"征求意见稿",   个人判断,小部分"激进"的保险公司,可能会小幅度降价,但大部分公司重疾产品会维持现有费率。如果有其他看法,也欢迎一起探讨。   5:
  《征求意见稿》看哈后,对于被保人而言是利弊同存。如心血管疾病的赔付,会更符合临床医学状况,而癌症的赔付则非常明显紧缩,轻症得到赔偿比率也会急剧降缩。   无法能掐会算自个未来究竟会得什么疾病。所以我本人的解决方案,会相对比较中庸,需要分批次配置。   比方说,原本计划投保100万保额的重大疾病险,这样完全需要在新规范落地之前配置50万,新规范实施之后,遇到不错的新产品,再买50万。说到底重大疾病险原本就是多次配置的过程,定额给付型的重疾险理赔的时候能够叠加赔付的。   配置健康险与收入、健康状况、家族疾病史等有关系,最终,如何选择还是应该满足自身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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