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龚自珍 昔者唐、宋、明之既宅京也,于其京师及其通都大邑,必有乐籍,论世者多忽而不察。是以龚自珍论之曰:自非二帝三王之醇备,国家不能无私举动,无阴谋。霸天下之统,其得天下与守天下皆然。老子曰:"法令者,将以愚民,非以明民。"孔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齐民且然。士也者,又四民之聪明喜议论者也。身心闲暇,饱暖无为,则留心古今而好论议。留心古今而好论议,则于祖宗之立法,人主之举动措置,一代之所以为号令者,俱大不便。凡帝王所居曰京师,以其人民众多,非一类一族也。是故募召女子千余户入乐籍。乐籍既棋布于京师,其中必有资质端丽、桀黠辨慧者出焉。目挑心招,捭阖以为术焉,则可以钳塞天下之游士。乌在其可以钳塞也?曰:使之耗其资财,则谋一身且不暇,无谋人国之心矣;使之耗其日力,则无暇日以谈二帝三王之书,又不读史而不知古今矣;使之缠绵歌泣于床笫之间,耗其壮年之雄材伟略,则思乱之志息,而议论图度、上指天下画地之态益息矣;使之春晨秋夜为奁体词赋、游戏不急之言,以耗其才华,则论议军国、臧否政事之文章可以毋作矣。如此则民听壹,国事便,而士类之保全者亦众。曰:如是则唐、宋、明岂无豪杰论国是,掣肘国是,而自取戮者乎?曰:有之。人主之术,或售或不售,人主有苦心奇术,足以牢笼千百中材,而不尽售于一二豪杰,此亦霸者之恨也。吁! ——《龚自珍全集》 〔赏析〕在十九世纪上半叶,龚自珍对封建制度的批判,态度最鲜明,发掘最深刻。往往小题大作,从日常一事一物中,引发出社会性的评议,达到社会批判的目的。《京师乐籍说》便是他杰出的议论文之一。乐籍,古时原指乐户,包括为宫廷、官吏演出音乐的艺人和民间艺人。唐代以后,乐籍又指登记名册的妓女。当然也分官妓和民间妓女。她们实际上是腐朽社会制度下被男性玩弄的对象,也是剥削制度下丑恶社会现象之一。龚自珍抓住乐籍这一社会现象,从建立的意图和建立的后果两方面,把乐籍与统治权术直接联系,矛头指向封建君主,纵横恣肆,锋芒毕露。 文章可分为四个层次进行论析。第一层提出论点:乐籍是人君霸统天下的阴谋举动。龚自珍以"阴谋"二字评判乐籍,本是贬义,却引老子、孔子的言论为证,说明无论是道家还是儒家,在维护封建制度的统治方面,观点是统一的。道家的"愚民",和儒家的"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都是为了"齐民",即统一民心,稳定统治。文章开头就把妓女与君主统治直接相联,在当时实在是大胆惊人之论,对于读者则有强烈的吸引力。 第二层集中论析"民"。古代把士、农、工、商称四民,所以说士为四民之首。士的特点是"聪明喜论议",对祖宗的立法,人主的举动措置,都会评论褒贬。这样,对于君主的专制号令,是大为不便的。中国封建时代的士,包括比较广泛,主要是地主阶级知识分子。他们是本阶级最有远见也最活跃的人物。其中一些有进步思想的人物,与掌权守旧人物的矛盾,往往发展到激烈对抗的程度。这既是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的冲突,也有先进思想与保守思想的冲突。因此,如何笼络、控制、使用士这阶层,都是历朝君王密切关注的问题。龚自珍文章中的士,实际上指士阶层中思想活跃的部分,也是具有某种叛逆思想的部分。当然,这一类士,对号令一代的君王来说,就会"大不便"了。这一层以士的特点,引申到控制士是君王巩固统治的必要。 第三层以"凡帝王所居曰京师"开始,论述乐籍对于士起钳塞控制的巨大作用。女色歌舞对于士人,本来就有吸引力。当士人陷于女色歌舞之后,会出现三个后果:一是耗财耗力,不复再能议论古今帝王;二是缠绵床笫,不复再会思乱图度;三是沉溺于奁体词赋,不复再撰述军国政事文章。总之,女色歌舞,使士人沉湎消极,脱离政治,麻痹思想,停止议论,丧失活力。最后当然是维护了帝王的专制统治,一统天下了。这里作者以夸张的论述,强调乐籍对士的麻醉功能,实际上是揭示专制帝王的阴谋之险恶毒辣,揭示专制制度在镇压之外羁縻一手的危害作用。 最后一层以反诘提出问题,回到士人自身的思想风骨的坚定性上。唐宋以来,士人议政受祸甚多,可见乐籍牢笼之说,不能涵盖一切士人的命运。所以,作者认为,帝王的阴谋,可以牢笼千百中材,而不能牢笼豪杰。结果如何呢?既是霸者之恨,也是豪杰议政参政的成功。值得注意的是,作者把"中材"与"豪杰"区别,昭示了一个时代的先进者,总是能冲破专制的牢笼,作出自己的贡献的。 龚自珍这篇文章,实际上是一篇批判封建专制主义的檄文,也是一篇号召有思想的人们警惕帝王钳制之术的论文。文章批判锋芒,直指封建最高统治者,很有战斗色彩。在龚自珍的政治思想中,他曾提出"宾宾说"。他认为,士与君王的关系是宾客与主人的关系,而非主奴关系。因此,宾客应受到尊重、信任;当主人行不义和不再尊重、信任宾客的时候,宾客可以离开旧主人,为新主人服务。这个宾与本文的士,是一致的。龚自珍的思想,表达了他企图在封建社会君臣绝对单向服从关系之外,寻找一种主宾式较为松弛的依赖关系,寻找一种相对独立的士的人格。这对于封建等级制度和思想,无疑是一种叛逆和冲击。所以,这篇文章是耐人寻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