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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房妹进展爆料人对调查结果表示失望


  昨日凌晨,郑州市官方披露了"房妹"案的调查进展,这是该市次全面回应相关举报和报道。据官方称,1月13日,"房妹"之父、郑州市二七区房管局原局长翟振锋被检察机关决定批捕;目前调查显示,翟振锋一家多时曾拥有31套房产,均非经适房,而且存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二胎的违纪行为。但该案主要爆料人表示,他对官方初步的调查结果非常失望,"完全是在避重就轻,替翟振锋开脱"。
  通报再强调"领导重视"
  昨日凌晨0时30分左右,郑州市委宣传部下辖新闻网站中原网,公布了"房妹"案的进展:"房妹"之父翟振锋因涉嫌职务犯罪,被检察机关决定批捕。该消息没有公布翟振锋所涉具体罪名,据郑州市检察院负责人此前解释,之所以不公布具体罪名,是为了防止其他涉案人员串通阻碍侦查。但也有爆料人质疑,检方保密罪名,不过是为了给此案处理预留缓冲空间,因为此案"牵扯郑州十几年很多官员,非常棘手"。
  在官方的行文中,又一次强调了郑州市主要领导对翟振锋案的重视。2012年12月26日晚,微博爆出"房妹"事件,翌日郑州市委书记就要求房管部门介入调查。至1月13日翟振锋被逮捕,郑州市党委、政府和司法机关"高度重视"。自1月4日起的8天时间内,郑州市委主要领导5次召开专题会议或听取专题汇报。1月12日,郑州市委书记吴天君强调,要对翟振锋一案,以及兰亭名苑项目各项手续办理是否存在失职渎职、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行为,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绝不手软!"
  郑州市成立的调查组,由纪检、检察、公安、房管、土地、规划等多部门参与。根据官方说法,依据媒体曝光线索,专案组对梳理出的问题逐一核查,"目前部分问题已基本查清"。
  所拥房产均非经适房
  关于翟振锋家人拥有多处房产、"房妹"名下11套经适房的问题,通报称,专案组经多方查证,翟振锋一家曾拥有31处房产(含2处在老家新密市的自建房,无房产证),其中已出售7套,现有24套,"无一套是经适房"。
  其中,翟家曾拥有的20套兰亭名苑小区的房产,系2010年河南兰亭房地产有限公司解散前按股份比例分得。专案组调查证实,兰亭公司成立于2003年,由翟振锋家出资,以其妹夫冯松伟的名义和他人合伙成立,该公司开发了兰亭名苑小区。翟家另有的11套房产,均是翟家"经商获利所购,其中的6套办理了银行按揭贷款"。此前,爆料人称翟家在北京、上海均有房产。专案组派专人赴两地查询,"均没有发现房产记录"。
  翟振锋有一儿一女,也被指违反计生政策。经查,1990年4月,翟振锋、李淑萍夫妇通过有关人员弄虚作假,以翟振锋前妻死亡与李淑萍再婚为由提出生育第二胎申请,并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审核,骗取了二胎生育指标。1991年5月,翟振锋与妻子李淑萍生育一女。
  翟家四人都有"双户口",皆在河南省项城市。当地涉案民警于2013年1月9日被移交检察机关处理,目前已被刑事拘留。对案发环节,河南省公安厅和当地公安局组成的联合调查组正在查证。调查组称,翟家四人的项城户口名下,并无房产,其办"双户口"的目的,正在"进一步调查"。
  查房管局两员工倒房
  早在2012年8月,网上曾曝出翟振锋涉嫌"倒卖308套经适房"的新闻。当时郑州市房地产监察队对此立案调查,现有证据显示,涉案的一通房地产公司以经济适用房名义擅自销售131套安置房,涉及金额2620万元。目前,"正履行行政处罚程序"。此次,专案组调取了河南一通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南溪苑项目售房记录,发现二七区房管局两名工作人员违规通过李淑萍取得27套经适房源。而该公司法人代表正是翟振锋妻子李淑萍。
  目前,专案组已对上述两名工作人员立案调查,初步查证工作人员王某通过向他人介绍6套南溪苑项目经适房源,非法获利14万余元,另查,王某还通过向他人介绍另一经适房小区房源1套,非法获利2万元。
  对南溪苑究竟是否经适房项目的问题,有关部门回应道,按郑州规定,对于市重点工程拆迁安置项目可以享受经适房的相关土地供应及建设规费减免的优惠政策,但不得对外销售。因项目类型未进行细分,有关部门在为该项目办理立项及其他建设手续审批时,以经适房项目进行了立项并办理建设手续。
  挪用公款被定性违纪
  事实上,早在2011年4月至7月,郑州市纪委就先后三次收到群众举报信,主要反映翟振锋任二七区房管局局长期间,伙同其弟倒卖经适房、挪用公款3000万元及有多套房产等问题。
  2011年4月20日,郑州市纪委对翟振锋的调查结果称,翟家自上世纪90年代初至今一直经商(先后经营煤矿、造纸厂、房地产开发等),"不能证实其拥有的多套房产购房资金来源违纪违法"。调查期间,翟振锋主动交代其曾两次共受贿7万元,以及其他违反财政纪律等问题。调查中还发现翟振锋弟弟翟战营倒卖经适房,被认定系翟战营个人行为,"未发现翟振锋参与"。
  关于翟振锋挪用公款3000万元的举报,郑州市检察机关于2007年已进行过初查,认为"不具备立案条件",原因是该挪用行为是"经集体研究决定",且已经连本带息交回。
  综上,翟振锋被认定为违纪。2011年10月,二七区纪委、监察局给予翟振锋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违纪款"7万元上缴财政。
  此次专案组初步调查显示,对挪用公款,翟振锋存在伪造"集体研究决定"的嫌疑。郑州市委主要领导表示,如发现上次调查存在问题,也将追责。
  至于引爆"房妹"事件的兰亭名苑小区,以经适房立项,却出现大量商品房一事,郑州市有关部门解释,这要么来自该小区三期的商品房项目,要么来自当时郑州市经适房建设中存在的"补差商品房"行规,即经适房建设初期,在经适房小区建设一定比例的商品房,来打破资金不足的瓶颈。此行规因实施中黑幕重重,后来被取消。
  回应
  爆料人:官方调查避重就轻
  昨日,"房妹"案主要爆料人对南都记者表示,他对官方初步的调查结果非常失望,"完全是在避重就轻,替翟振锋开脱"。该爆料人质疑,官方通报回避了翟振锋十几年前,任二七区计委主任时,将上亿元的国有资产贱卖给私人老板一事;对翟振锋受贿7万元、挪用3000万元公款的行为,也以"违纪"一词轻轻带过;尤其是将翟振锋从兰亭名苑和南溪苑小区的违法经营活动中分割,"他当房管局长,家人开公司在他的辖区违法倒卖经适房,与他没一点关系,可能吗?"
  爆料人称,官方的回应证实了此前他的预判,即翟振锋一案在郑州市层面无法查究,"原因大家都知道"。
  南都记者查阅部分档案资料发现,郑州市调查组认定由翟振锋家出资成立的兰亭房地产公司,在成立初期,名义上属于郑州市二七区房管局,时任局长正是翟振锋。2003年12月29日,郑州市房管局向郑州市政府请示,称因二七区房管局不具备开发资质,所以要将该区2003年度6万平方米的经适房计划,变更至后者成立的兰亭房地产公司名下。
  之后,以经适房立项的兰亭名苑(初称"兰亭公社")在土地、规划、建设等环节一路绿灯。甚至,在该项目有2亩地尚未办理合法手续的情况下,由孙八砦村委会出具一纸证明,而未征先用。
  在此次官方的回应中,却并未涉及兰亭房地产公司创建早期,与二七区房管局的关联情况。和此案中的诸多疑点一样,官方的回应都是"仍在调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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