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叔叔的小屋》的写作背景 出生于康涅狄格州的斯托夫人,是哈特福德女子学院(Hartford Female Academy)的一名教师,也是一名积极的废奴主义者。1850年,美国通过了第二部《逃亡奴隶法》,将协助奴隶逃亡定为非法行为予以惩处,并限缩逃亡者与自由黑人所拥有的权利;为了回应这部法律,斯托夫人写成了这部小说。小说的绝大部分都是在缅因州的不伦瑞克镇(英语:Brunswick, Maine)完成的;斯托夫人的丈夫卡尔文·斯托(Calvin Stowe)在当地的鲍登大学(也是他的母校)任教。 《汤姆叔叔的小屋》的一部分创作灵感来自乔赛亚·亨森(英语:Josiah Henson)的自传。亨森是一位黑人男性,他曾是奴隶主艾萨克·赖利(Isaac Riley)所拥有的一名奴隶,生活并劳作于马里兰州北贝塞斯达地区(英语:North Bethesda, Maryland)的3,700英亩(15平方公里)烟草种植园中。1830年,亨森逃到了上加拿大省(即今安大略省),并摆脱了奴隶身份;此后,他协助了一些逃亡奴隶抵达该地,自己也过上了自给自足的生活,并写出了他的回忆录。斯托夫人自己也曾明确地承认,是亨森的作品启发了她,从而让她写出了《汤姆叔叔的小屋》。当斯托夫人的书闻名于世后,亨森以《汤姆叔叔的回忆录》(The Memoirs of Uncle Tom)为名再度发表了他的自传,并在美国与欧洲得到了广泛的传播。斯托夫人在她的小说中借用了亨森家的名称。亨森的家在1940年代成为了一座博物馆,即今日安大略省德累斯顿(英语:Dresden, Ontario)附近的汤姆叔叔的小屋历史遗迹。而亨森在奴隶时期所居住的那间小屋,至今还遗存在马里兰州的蒙哥马利县境内。 西奥多·德怀特·韦尔德(英语:Theodore Dwight Weld)与格里姆克·西斯特斯(英语:Grimké sisters)合著的《美国的奴隶制度:千人目击证词》(American Slavery As It Is: Testimony of a Thousand Witnesses)一书,亦被确认为小说的部分材料来源。斯托夫人也表示说,当她居住在与蓄奴的肯塔基州一河相隔的俄亥俄州辛辛那提市时,她曾采访过大量逃亡至该地的奴隶,而此中获得的材料后来亦成为了其小说的基础。在辛辛那提市,有着一些地下铁路秘密网络的废奴主义支持者,他们积极于帮助那些从南方逃亡的奴隶。 在1853年发表的《汤姆叔叔小屋题解(英语:A Key to Uncle Tom"s Cabin)》一书中,斯托夫人提到了写作这部小说的大量灵感与材料来源。斯托夫人发表《题解》这部写实作品的原因,是为了支持她对奴隶制度恶行的主张。不过,后来的研究也指出,在出版《汤姆叔叔的小屋》之前,斯托夫人实际上并未阅读过《题解》中提到的不少作品。 《汤姆叔叔的小屋》鉴赏 《汤姆叔叔的小屋》的全书都被同一个主题所主宰:奴隶制度的罪恶与不道德。当斯托夫人在她的文字里写入次要的主题时——譬如母亲的道德权威以及由基督教提供拯救的可能性——她都会强调这些主题与奴隶制的恐怖之间的联系。几乎在小说的每一页里,斯托夫人都在积极推动着"奴隶制度不道德"这一主题,有些时候她甚至会改变故事叙述的口吻,以向人们"布道"奴隶制的破坏天性(譬如,在载着汤姆前往南方州的轮船上,有一名白人女性这样说道:"奴隶制的最可怕之处就在于对感情和亲情的践踏——比如拆散人家的骨肉。")通过对黑奴制度拆散他人家庭的刻画,斯托夫人用文字展现出了奴隶制度的罪恶。 因为斯托夫人认为母性是"所有美国人生活中的道德与伦理模范,"并相信,只有女性才拥有将美国从奴隶制的恶魔手中拯救出来的道德权威;这便是《汤姆叔叔的小屋》中表达出的另一个主题:女性的道德力量与圣洁。在书中,这种角色的例子有伊丽莎——一位带着小儿子逃亡的黑奴(并最终与其全家团聚),或者小伊娃——她被视为一名"理想的基督徒";正是通过这样的角色,斯托夫人表明了这一观点:女性能够拯救她们身边的人,哪怕是最不道义的人。但后来的评论也提到,斯托夫人笔下的女性角色一般都以家庭主妇的老套形象出现,而不是现实中的女性。此外,斯托夫人的小说"重申了女性所发挥的影响的重要性",并为随后几十年里女权主义运动(英语:women"s rights movement)道路的铺平作出了贡献。 斯托夫人的清教徒宗教信仰显露于小说的结尾,并延及所有的主题;她对基督教的本性进行了探索,并认为基督教神学与奴隶制度有着无法调和的矛盾。当伊娃死后,汤姆恳求挚爱她的圣克莱尔"回望耶稣"时;当汤姆死后,乔治·谢尔比用"做一个基督徒多好啊"来称颂他时;这一主题都得到了最明确不过的彰显。因为在《汤姆叔叔的小屋》中,基督教的主题占有很大的分量,并由于斯托夫人在小说中直接且频繁地发出宗教信仰上的感慨,这本小说还常被认为带有"布道书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