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闲来无事,网上朋友空间我乘主人不防偷偷摸摸踅摸一番,本想"拿"点什么?忽然想起孔乙己先生那句:窃书不为偷也! 窃书不为偷?窃主人日志算不算偷呢?好像鲁迅先生没交代。法律上如何界定?咱是法盲不清楚,不耻下问吧?又拉不下脸面。唉!郁闷中! 终究胆小不敢越雷池半步。罢了,不"拿"也罢!到底不是自己东西,让主人关起门,黑了灯咧嘴自己欣赏吧。 昨晚吭吭哧哧费半天牛劲,鼓捣一篇《我的自画像》本想学学梵高画画自己丑恶嘴脸,没成想被朋友们当成是我的征婚启事。唉!此是郁闷原因之二。完喽!我一世英名毁于那几个家伙之手。好姻缘于我肯定渐行渐远……此是郁闷原因之三。(好文章 ) 虽然不才,看见朋友们一个个文采飞扬,舞文弄墨,禁不住手痒瞎编乱造几首歪词,与几篇破文一起统统放进日志。无意间发现统统在一个分类:个人日记,怎么看怎么别扭,此是郁闷原因之四。 于是将破文分入:胡言乱语。过后想想不妥,"胡言乱语"是精神病的典型症状,我都胡言乱语了,肯定是精神病啊!人家正常人都被无故送进精神病院,咱不打自招谁还敢留你? 事不宜迟,趁别人没发现赶紧改名,于是乎才有了现在这名:南乡夜话。南乡者本人也,"夜话"多好听的说法!咱为人老实正派,换作他人早标榜是自己的独创。咱迂腐,榆木疙瘩不开窍。规规矩矩主动招认是偷来的。 从哪偷来的?实不相瞒,从邓拓先生:燕山夜话。 这次由于自己主动招认了,所以不再郁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