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学年都有教育行政干部从领导岗位退居二线,而他们并没有达到退休年龄,按理说应当继续工作,只是岗位发生了变化,责任不同而已。可现在的普遍现象是,大部分退居二线的教育行政干部都处于"离岗休养"状态,只拿钱不干活。 一直以来,教育行政干部退居二线后"离岗休养",广受一线教师的诟病。为什么呢? 其一,损害公平。站讲台的一线教师不达退休年龄就别想离开讲台,甚至有些一线教师已经达到退休年龄,却因一学期没结束而被要求留岗。而教育行政干部却可以提前四五年退居二线,不再分配行政工作,不再参与考德考勤考绩。两相比较,不公平显而易见。 其二,浪费优秀教育人才资源。教育行政干部大多来自于教育一线,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提前退居二线,是优秀教育资源的巨大浪费。 其三,挤占一线教师资源。教育行政干部虽退居二线,编制却仍然占着,而一线教师编制又十分紧缺,绝大多数学校,特别是乡村学校,生师比远远达不到国家的规定,一线教师长期缺编缺人,长期无法足额补充新教师,导致教师队伍新生力量不足。 其四,增大财政压力。教育行政干部退居二线后,仍然享受在职时的工资、生活待遇,增大了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退居二线却无具体工作,形同在编不在岗,却要享受在职待遇,加剧教师群体的分配不公,容易激化矛盾,造成不和谐局面。 教育行政干部退居二线后,"带薪居家养老""占编不谋事""在编不在岗" "单位管不了,上级管不到""卸下担子就混日子",是当前影响基础教育和谐发展的大问题。解决不好这个问题,会影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的目标的实现。要解决这一问题,不妨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首先,从制度上解决教育行政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问题。要打破教育行政干部终身制,深化教育行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教育行政干部退居二线后,应该用制度保障这些干部重回教育一线工作,重拾教鞭,重回课堂,最大限度发挥其优势。同时,在课时、教育管理等方面适当照顾,确保这些干部退居二线后心情愉悦。 其次,退居二线的教育行政干部要严格自律。教育行政干部退居二线后,不能将自己等同于普通教师,而应该自觉遵纪守法,以高标准严要求约束自己,切实扭转和纠正退居二线就是"离岗休养"的心态,时刻保持工作状态,牢记使命,不忘初心。 再次,退居二线的教育行政干部要自觉接受他律。教育行政干部退居二线后,要自觉接受组织的统一安排、管理和监督,不能躺在功劳簿上向组织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应该愉快接受组织的安排,在新的岗位上发挥余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