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的福与祸 如果有一种出行方式是只花五毛钱就可以骑行一小时,还有一种方式是挤地铁追公交车,灰头土脸的去上班。你会选择哪一种? 自从2016年共享的观念一推出,以互联网为媒介的信息光速传播出去。共享单车停在大街小巷。自行车道整洁平坦。我们也欣然地看到,在汕头,大街小巷都有共享单车。选择共享是个什么概念呢?当你急着外出但没有交通工具,只需手机解锁二维码,花5毛钱就可以骑行单车一个小时。它获得许多赞誉的原因大都赖于它方便又实惠,同时也开启了一股全民骑行的新潮流。在全民创文的氛围下,提倡绿色环保、健康生活方式的共享单车更是城市中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但是,正所谓福祸相依。共享单车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令人忧虑的现象。 随着共享的推广,带来的问题层出不穷,比如"男子用私锁绑定共享单车"这样私人占有公共财物的新闻;更有十二岁小男孩骑共享单车撞上大货车不幸身亡的事件,让人唏嘘不已。让人不禁想问,到底是谁的错? 对于共享单车而言,是否有些规定不够完善?比如,未满十五岁的青少年不允许骑自行车在机动车道,这是交通法所规定的,但在共享单车的App上却没有看到。这是一个疏忽还是一个漏洞?在全球信息化进程中,要求实名认证已经不是什么难事。若交通工具的App上能要求实名认证,不就能减少未成年骑行发生意外此类事故了吗?况且,开启实名认证对于防止偷盗、私人占用等问题也有一定帮助,何乐而不为呢? 而从社会新闻中我们也能看到,在21世纪飞速发展的如 今,国民素质还有待提高,甚至是在原地踏步。男孩使用共享单车发生意外,全由共享单车背锅吗? 有的网民认为,应该是监护人监管不力。但我认为,这不正说明我国民众法制意识的薄弱吗?十二岁的少年应当具备一定的学识但对法律条规却不知,甚至可能是知法犯法。法律是反应人民的意识的,是用来保护人民利益的,而我们老百姓却大多不关心法律,"法盲"比比皆是。法治精神已是当今的主流,可是我们依旧要加大法治的推广力度,让它渗入到民众生活的一点一滴中,甚至要大力推行法制低龄化的措施,让法制意识、法治精神进入到课堂中去。鲁迅先生说:"救救我们的孩子们,才是救国!" 国民素质的缺乏并不只有法制意识的欠缺,还有的是思想道德品质的丢失。共产主义思想提倡天下大同,自然是一派天下富足,和谐安宁的景象。但是现实却不是如此,有人用私锁绑定共享单车,学生比赛扔共享单车,肆意毁坏公共财物的事件就在身边。从中我们看到的是自私的、道德败坏的。难道我们忘了孔夫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吗?难道还活在原始社会吗?不,我们摸着良心想想,道德还在心中吗?教育与文化的缺失影响了社会风气,让我们忘记了中华礼仪之邦的美名。在提高国民素质的口号下,文化的下移才是至关重要的。 共享的初始是为了改变城市,为了加速现代化发展,但却引来诸多祸端。这也就从侧面反应了国民素质的低下,法律还不够完善,共享单车的福祸相依,为我们提出新的问题,新的启示,也告诉我们,城市的建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创文行动应永不停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