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入途经: 可经消化道和呼吸道吸收,不易经完整的皮肤吸收,易经受损的皮肤吸收。主要经消化道吸收引起中毒。 临床表现: 主要特点是出现成人呼吸窘迫综合症。 肺部表现最为突出。大量口服后24小时内可迅速发生肺水肿及出血表现。一般1~3日出现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部分患者发生迟发性肺纤维化,在发病8~14天后再度出现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导致死亡。非大量吸收者,早期可无明显症状或有其他脏器损害表现,在1~2日内出现肺部症状,后发生肺纤维化。X线胸片早期可正常,后出现肺炎、肺不张、肺水肿或肺纤维化等影象。肺功能异常可能出现较早。一旦迟发性肺部症状出现,则预后差。 消化系统:口服后有口及咽部烧灼感、恶心、呕吐等症状,重症者有消化道灼伤的表现。经一周左右可发生中毒性肝病。 泌尿系统:可出现膀胱炎症状,常在2~6天内发生急性肾功能衰竭。 其他:少数病例可发生心肌损害或脑水肿等。 局部表现: 眼污染浓液体后可出现刺激症状,结膜或角膜灼伤。 皮肤污染浓液体后可出现接触性皮炎及灼伤,常为迟发性的。 吸入时可发生鼻衄。 急救处理: 急救治疗以制止吸收,加速排出及控制氧疗为主。 接触量大者立即脱离现场。皮肤污染时立即用流动清水或肥皂水冲洗15分钟。眼污染时立即用清水冲洗10分钟。口服者给催吐,有消化道腐蚀症状者禁忌; 洗胃及灌肠,有腐蚀症状者需谨慎。洗胃及灌肠液内加入漂白土、皂土或活性炭可使百草枯失活,或在洗胃后灌入15~30%漂白土、7%皂土或活性炭悬液,并给硫酸镁口服以加速排出,每2~4小时一次。口服后2小时内清除毒物疗效最好。加速已吸收的毒物排出。尽早应用利尿剂如速尿; 早期持续应用血液灌流,其疗效较血液透析为好,腹透无效。 控制或避免氧疗。给低于21%的氧吸入,以免高浓度氧加重肺损害。用PEEP维持肺膨胀,可避免增加氧分压而改善缺氧。早期症状消退后仍需继续观察,因可能出现迟发性肺部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