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因为国家某些官员没意识到,"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才出现这种惨剧!他明知道会死,都这样干,为了什么呢?都是为人民利益!如果有一条法令,能证明坏官真的贪了很多钱,逼到人家走投无路,而证明国家机关长期不受理人家举报,甚至包庇!长期没有理会,而采取杀坏官,是正当防卫这就差不多! 反对胡文海:这个人的初衷是因不满村干部的胡作非为,又告状无门,愤而杀了几个村干部全家共计14人,还有一个串门的别家小孩儿。胡被判处死刑,但据说他对自己的行为一点也不后悔,甚至如英雄一般接受了死刑判决。此消息一出,立即引发大家关注,而其中不少网友更是将胡文海视为为民除害的英雄,甚至呼吁出现更多的胡文海。 我对胡文海的遭遇也是十分同情,但是这种行为的确不值得称道。我也承认,胡文海一案有着不同寻常的一面,似乎胡是出于"正义"的目的,而且是他的合法呼求受到漠视之后才被迫做出这样的行为的。但是,不该用这种杀人的极端手段。 英雄,无私忘我,不辞艰险,为人民利益而英勇奋斗。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恐非英雄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