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封闭和太开放都不利于婚姻的维护。要使婚姻长久,就应该在忠诚与自由、限制与开放之间寻找一种适当的关系。如网鱼般,网洞宽松,但鱼却跑不掉。 难就难在把握好这个度,我相信它是因人而异的,抓什么鱼用什么网,爱情自然也不存在一个统一的尺寸。总的原则是亲密而有距离,开放而有节制。 最好的状态是双方都以信任之心不限制对方的自由,同时又都以珍惜之心不滥用自己的自由。归根结底,婚姻是两个自由个体之间的自愿联盟,唯有在自由的基础上才能达到高质量的稳定和有创造力的长久。 家庭生活本身具有一种把两个人捆绑在一起的自然趋势,因此,要保持必要的距离谈何容易。我能够想出的对策是,套用政治学的术语,在家庭中也划分出一个双方一致同意的私域。也就是说,在必须共同承担的家庭责任之外,各人都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领域,在此领域中享有个人自由,彼此不予干涉。这个私域的范围,不外乎两个方面,一是个人的精神生活,例如独处、写私人日记、发展个人爱好,另一是个人的社会交往,例如交共同朋友圈子之外的朋友,包括交异性朋友。当然,个人在私域中必须遵守一般规则,政治学的这个原理在这里也是适用的。所以,诸如养小蜜、包二奶之类的自由是不能允许的,因为它们违背了婚姻的一般规则。 爱侣之间用什么方式来保持必要的距离,分寸如何掌握,都是因人而异的,不存在一个普遍适用的方案。我想强调的仅是,一定要有这个保持距离的觉悟。从根本上说,这也就是互相尊重对方的独立人格的觉悟。唯有亲密有间,家庭才能既成为一个亲密生活的共同体,又成为一个个性自由发展的场所。我相信,这样的家庭是更加生机勃勃、更加令人心情舒畅的,因而在总体上也必然是更加稳固的。 两人再相爱,乃至结了婚,他们仍然应该有分居和各自独处的时间。分居的危险是增加了与别的异性来往和受诱惑的机会,取消独处的危险是丧失自我,成为庸人。后一种危险当然比前一种危险更可怕。与其平庸地苟合,不如有个性而颠簸,而离异,而独身。何况有个性是真爱情的前提,有个性才有爱的能力和被爱的价值。好的爱情原是两个独特的自我之间的互相惊奇、欣赏和沟通。在两个有个性的人之间,爱情也许会经历种种曲折甚至可能终于失败,可是,在两个毫无个性的人之间,严格意义上的爱情根本就不可能发生。 在任何情形下,都不存在万无一失的办法以确保一个婚姻绝对安全。在一切办法中,捆绑肯定是最糟糕的一种,其结果只有两种可能:或者是成全了一个缺乏生机的平庸的婚姻,或者是一方或双方不甘平庸而使婚姻终于破裂。 婚姻无非就是给自由设置一道门栏,在实际生活中,它也许关得严,也许关不严,但好歹得有。没有这道门栏,完全开放,就不成其为婚姻了。婚姻本质上不可能承认当事人有越出门栏的自由,必然把婚外恋和婚外性关系视作犯规行为。当然,犯规未必导致婚姻破裂,但几乎肯定会破坏安宁。迄今为止,我还不曾见到哪怕一个开放的婚姻试验成功的例子。 与开放的婚姻相比,宽松的婚姻或许是一个较为可行的方案。所谓宽松,就是善于调节距离,两个人不要捆得太紧太死,以便为爱情留出自由呼吸的空间。它仅仅着眼于门栏之内的自由,其中包括独处的自由,关起门来写信写日记的自由,和异性正常交往的自由,偶尔调调情的自由,等等。至于门栏之外的自由,它很明智地保持沉默,知道这不是自己能管辖的事情。 一个已婚男子应为自己订立的两点守则: 一、不为了与任何女子有暧昧关系而装出一副婚姻受害者的苦相; 二、不因为婚姻的满意而放弃欣赏和结交其他可爱女性的权利。 文/周国平 原题《宽松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