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工商局关于查处仿冒中化化肥包装装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情况汇报 国家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 接到你司转办的中化化肥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的举报材料,反映我省部分生产企业生产加工仿冒中化化肥包装、装潢的氯化钾化肥问题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刻要求市场规范管理处会同经检总队采取行动,查处假冒伪劣,保障合法经营者权益和消费者权益,经检总队为具体执法单位,负责统一查实和处理工作。经过调查摸底和违法认定,确定了主要造假对象,对武汉中农、湖北美盛、武汉华垦仙桃分公司等主要造假工厂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查封了库存的部分货物、袋皮及出入库货物台帐等,并对查封货物进行了抽样送检。截止目前,查封扣押假冒中化化肥约167吨,其中,武汉市3吨、荆州市121吨、宜昌市8吨、仙桃市15吨、天门市20吨,专项执法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成立工作专班。接到总局市场司转办件 以后,我局认为严厉打击部分企业仿冒中化化肥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切实保护好合法企业的中国驰名商标产品利益,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化肥市场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迅速组织成立了由省局经检总队、市场规范管理处、法规处、商广处、公平交易分局等部门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制定了《关于查处仿冒中化化肥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专项行动方案》。省局经检总队又抽调武汉市公平交易局、仙桃、潜江、咸宁、鄂州经检支队部分执法人员共同组成办案专班。并要求中化化肥湖北分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共同查办这起仿冒知名商品的包装装潢案件,营造浓厚的打假氛围,形成打假工作合力。 二、迅速行动,收集认定违法证据。第一步,先展开调查摸底,大力收集造假企业的违法证据,6月10日前,经检总队组织执法人员到全省各地展开排查,搜集违法企业基本材料,包括生产厂家数量,厂名、厂址、生产规模,对应违法产品的包装袋。同时,也要求中化化肥公司提供其产品的驰名商标认定证据。第二步,结合已有证据,认定违法行为。由经检总队组织,法规处、市场处、公平交易局、商广处、中化化肥湖北分公司参与,共同讨论研究,确定违法企业数量、对象、程度。 三、重拳出击,查处违法经营行为。根据前期掌握的企业情况,由经检总队统一安排部署,调配全省经检支队执法人员,查处涉案违法生产企业。经调查,共有6家,分别分布在武汉市及其周边市州,具体情况是武汉市东西湖区2家、青山区1家、黄陂区1家、仙桃市1家、潜江市1家。同时,要求全省同时行动,查处销售假冒中化化肥商品的经销商,依法对经营户实施现场检查和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