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2018年全市基层党建工作精准、快速、有效落实,拟于8月中下旬对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工委基层党建工作进行全覆盖巡察调研,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巡察调研时间 2018年8月13日至23日。 二、巡察调研重点内容 1.基层党组织"七化"建设情况。各地各有关工委按照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持续推进"一树两强"主题活动 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的意见》(吉党建发〔2018〕1号)和市委党建办《关于转发<新干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布置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吉党建办字〔2018〕5号)要求,在抓好各领域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方面,是否制定了建设规范,各领域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布置是否到位,是否存在与市委党建办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如何进一步推进落实。 2.市级基层党建项目实施情况。各地各有关工委按照市委党建办《关于实施2018年市级基层党建项目 创建2018年市级基层党建综合示范点的通知》(吉党建办发〔2018〕2号)要求,在推进市级基层党建项目实施上,采取了什么有力措施,取得了什么实际成效,存在什么突出问题,下一步有什么打算。 3.市级基层党建综合示范点创建情况。各地各有关工委按照吉党建办发〔2018〕2号要求,在推进市级基层党建综合示范点创建上,重点抓了哪几个方面的工作,示范点在哪些方面取得了初步示范成效,对照"六好"基层党组织和支部"七化"建设的要求,还有哪些方面存在问题和差距,下一步如何推进解决。 4.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各地按照吉党建发〔2018〕1号文件要求,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方面,重点采取了哪些措施和办法,目前的进展如何,还存在哪些突出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如何破解推进。 5.2017年全省基层党建工作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针对省委组织部2017年巡察我市反馈的4大方面40个问题进行"回头看",分领域抽查其他基层党组织,看相关问题是否在其他基层党组织依然存在,是否举一反三整改到位。 6.其他方面的工作情况。如农村党员信教、党员组织或参与信访上访、党员负面情绪、以党政联席会代替党组织会议研究基层党建工作等情况。 三、巡察调研方式 采取听取介绍、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巡察调研。 1.听取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同志、市直有关工委分管同志,就巡察调研重点内容介绍工作开展情况。 2.每个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村、社区、学校、医院、国有企业、工业园区、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党组织、县直机关分别随机抽查1个点(结合党建项目、综合示范点、村级集体经济抽查),对市委有关工委,可参照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抽查。 3.市级基层党建项目实施情况至少看一个点,市级基层党建综合示范点全看。 四、有关工作要求 1.每个县(市、区)巡察调研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天,巡察调研结束后,各调研组于8月27日前形成调研报告(包括:巡察对象总体情况、特色做法、存在问题、巡察过程中收集到的意见建议等),报组织一科汇总。 2.参加巡察调研的同志要了解巡察内容,统一方法步骤,认真开展工作,注意收集资料。巡察期间,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有关规定,树立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