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著名的陕西小吃,肉夹馍自然是数一数二的。去任何一家陕西的餐馆,如果没有肉夹馍,那家餐馆准是一家冒牌货。 如果你是上班族,早上爬进车里,吃一个肉夹馍立马就精神起来了。学生放学了,当然就得去旁边的小铺子,砸锅卖铁也得买一个肉夹馍吃了。肉夹馍就是陕西版的麦当劳,吃起来又快捷,又健康,也不贵。 我就是这样的。 自从五岁的时候,我第一次尝到它后,我就是它忠实的粉丝,它的香味让我永远无法忘记。 可是后来我又去了英国。在那里我从来没有吃过一次正宗的肉夹馍,我曾经无数次想念过这个家乡的小吃,可每每只有流口水的份,却无法吃到。幸好现在我又回到了故乡,又能享受到正宗肉夹馍的美味了。 你可能会问:"为什么它不叫馍夹肉呢?"这是因为在家乡陕西的方言里,"馍夹肉" 听起来很像"没加肉",所以"肉"字也就被放在"馍字"的前面了。 肉夹馍是由腊汁肉加在白吉馍里做成的。腊汁肉是比较油腻的,而这个特点加上白吉馍在味道上的单调,打造出了肉夹馍油而不腻,营养丰富等优点。 在外地人眼中,肉夹馍就相当于一块面包,一切两半中间夹着一些肉。不过,它比泡馍更容易做,比汉堡更健康,味道还比西方的三明治好吃。 在肉夹馍发明前,那些买不起大鱼大肉的人们自然只能吃白馍。所以就有人想要一种又好吃又便宜的替代品,肉夹馍就这样诞生了,人门一吃拍手叫绝,愿意吃和愿意做的人就越来越多。一传十,十传百,很快,肉夹馍就传遍了陕西。关于这个食品的记载早在战国时期就有了,从战国时期一直流传至今,可见肉夹馍实在是好吃。 我爱家乡的肉夹馍。我爱我的家乡陕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