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此前的天猫规定,商家若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天猫都有权把你清退: (一) 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进行销售的; (二) 向天猫提供伪造、变造的商家资质或商品资料; (三) 商家违反《天猫招商标准》的; (四) 商家多次违反本规则特定规定的; (五) 严重违规扣分达四十八分。 不过,据了解,天猫现在又增加了一个清退条款: 存在严重的恶意竞争、侵害消费者权益、影响天猫平台声誉等违反市场公平竞争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的行为。 可以理解成: 1、恶意竞争,违反市场公平竞争原则,封你没商量。 2、侵害消费者权益,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封你没商量。 3、影响天猫平台声誉,违背公序良俗,封你没商量。 问题是,什么样的情形属于恶意竞争、侵害消费者权益、影响天猫声誉呢?天猫并没有明说。相对之前的5条清退规则,这个新规显得有些模糊。天猫的主要目的,可能是要针对那些游离于规则边缘并刻意、恶意规避平台监管的行为。 前些日子,淘宝首次公布"奇葩勾当"排行榜,揭露了八种突破法律红线或违反社会伦理道德的奇葩行为,滴滴代注册、明星分手险、渣男测试、人皮面具、出租男女朋友……在2016年上半年,淘宝删除此类违法、违禁、扰乱平台秩序的商品链接高达234万余条。 淘宝禁限售团队负责人雷亮表示,由于淘宝的丰富性和开放性,会有很多人以‘创新’的名义发布各种脑洞大开的商品,而这些都是淘宝严格监控的对象。这八大奇葩勾当,基本上都是线上不法行为的缩影,均属于依据法律规定严格禁售或者需要提供凭证经营的限售范围,或者是违反社会秩序、网络秩序、经济秩序的网络灰产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