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生活 - 生活常识大全

话说孙权七情感篇不杀人质是仁德


  孙权当皇帝后,曾下诏书说:"以前督将有逃亡叛变的,就杀他的妻子儿女,这是使其妻子背离丈夫,使其子女抛弃父亲,不符合以仁义作教导的精神,今后不要再杀这些人质了。"
  寥寥数语,话虽简单,意义重大。
  杀人质在现在看来是野蛮的、不人道的、无人性的,在当时是天经地义的事。
  在那个时代,人伦关系是超乎一切之上的。为了防止部下叛逃,普遍采用的方法就是以他们的亲属为人质。如果发生了叛逃事件,就把他们的亲属处死。采用者和这种方法的受害者都不认为这里有什么不对头的地方。
  所以曹操、曹丕数次要孙权送儿子做人质,以示诚心归降。而孙权坚决不送人质,也就是并非真心归顺,在实际上保持自己的独立性。
  徐庶本在刘备这里做事,曹操把他的母亲扣押了,他只得弃刘投曹。刘备也不强留他。人质在彼,若强留,就等于杀徐庶的母亲。
  吴蜀夷陵之战后,蜀将黄权因归蜀无路,降吴不可,无奈降魏。蜀国司法部门奏请将黄权的妻子儿女抓起来杀掉。刘备说:"我原先没有听黄权的话,遂有此败。是我对不起他,不是他对不起我。"这样才免了他全家一死。
  孙权的诏书一下,不知会改变多少人的命运,不知要救活多少人。在那个视杀人质为当然的时代,这真是功德无量的事情。
  也许孙权考虑了吴国 实际情况,认为这种陈旧的规定实在没有继续保留的必要。要让将士不背叛,关键还是动之以情,以感情来维系他们。以杀人质作为威胁,终究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
  孙权的诏书中提到"义教",也就是仁德之说,用现代的话来说就是人道主义。
  一人有罪,应该一人承受,为什么要株连他的妻子儿女全家老小呢?这当然是毫无道理的。但这样的陋规,不要说在当时是盛行的,就是在现代,也并非完全没有遗迹。它是经过了一个漫长的时期才逐渐消失。
  孙权能够下诏不杀人质,是开风气之先,足见他的开明、仁德和人道精神。在当时那个背景下,作出这样的决定是不容易的。
  人类走向文明开化,其中重要的一条是承认个体独立存在的价值,这个价值并不依赖于他所在的阶层、家庭等等的情况而定,完全是由他个人的能力、品格、创造性来决定的。有了这个前提和条件,个体才可能获得自由全面的发展。
  而个体自由全面的发展是整个人类社会健全发展的基础。
  不杀人质,功莫大焉!
网站目录投稿:思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