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就《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该项制度的核心内容是,银行的风险将通过保险机制分担,不再由国家信用兜底。征求意见稿规定,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为什么存款保险条例只赔付50万? 征求意见稿规定,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这意味着,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银行所有存款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加起来在50万元以内的,全额赔付;超过50万元的部分,从该存款银行清算财产中受偿。据测算,以50万元为线,可以覆盖99.63%的存款账户和50%的存款账户金额。 全球目前有11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存款保险机制,中国银行[-2.40% 资金 研报]国际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宗良表示,在最高偿付限额的设定上,国际平均值为人均GDP的两到5倍,美国大概在5倍左右,"我们采取50万元的标准,达到人均GDP的12倍,是为了最大限度保障存款人的利益。" 如果存款超过50万元,是否要考虑多存几家银行,"把鸡蛋放在不同的篮子里",储户这样的考虑会不会引发"存款大搬家"? 姚志勇告诉记者,即使有储户因此将存款分散放在几家银行,也是理性选择,这对整个金融系统没有损失,反而会倒逼银行改善服务、稳健经营,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向松祚也认为,可能会出现存款搬家或转移的情形,但不会剧烈,不会影响绝大多数商业银行流动性的管理。商业银行会下更大功夫加强风险管理,整体上会提升银行服务水平和创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