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通过乡镇行政管理同村民自治相结合形成良性互动,其可以促进新型乡村管理服务体制的建立,为人民提供更好的基础权益保障,真正让人民当家作主。本文从促进乡镇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的良性互动的必要性为出发点,深入探讨乡镇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良性互动的有效措施,提高两者之间的良性互动,营造一个良好的互动局面。 【关键词】乡镇行政管理;村民自治;良性互动; 在我国政府的积极推动下,实行村民自治已将近三十年,这是我国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农村改革的情况日渐清晰,但其中也逐渐暴露较多具体问题,从国家行政体制改革与村民自治的实践情况出发,上级领导对于乡镇行政管理与农民民主关系的解读有了进一步的具体化,就是為了增强村民自治的效率,必须进一步促进乡镇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的良性互动。 一、促进乡镇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良性互动的必要性 村民自治的效果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乡镇行政管理的指导、服务及帮助情况,两者之间必须加以合作配合,才能真正地发挥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因此,为了更好实行新型乡镇管理服务体制,必须加强乡镇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之间的良性互动。下面对促进两者之间良性互动的必要性进行分析: (一)有利于发展为真正意义上的自治组织。自改革开放以来,广大农民群众在取得生产自主权之后,迫切要求政治上的民主权利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且国家也逐渐重视人民当家作主,1982年,《宪法》确立了村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法律地位,虽然得到了宪法的肯定,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农村基层管理工作很大程度上都在乡镇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两个不同方向而开展的,进而导致两者在实行处理村民问题的时候,存在发展偏向或互不干预的独立倾向,这就给村民自治的效果带来一定的影响。所以,乡镇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的良性互动能够促进其向着真正意义上的自治组织发展,并成为基层管理工作服务的重要部分。 (二)促进新型乡村管理服务体制的建立。由于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人数还是较为庞大,对农村社会治理难度也有所加大,这也提高了对村民自治能力的要求。同时不同阶层所倾向的利益方面不同,村民所有的集体意识也会逐渐消失。而乡镇行政管理仍然属于村民自治组织的管理者,就会导致有些时候会强制性的让村民自治组织完成任务。因此,通过乡镇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之间的良性互动能够进一步加强乡镇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组织之间的相互融洽,可以更好地为新型乡村管理服务体制的建立提供有效的实施保障。 二、实现乡镇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良性互动的途径 实现乡镇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的良性互动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在农村管理中的运作,加强两者之间的相互配合、协调,搭建有效的互动桥梁。下面深入探讨实现乡镇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之间良性互动的有效途径: (一)从根本上解决乡镇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的脱节问题。我国的村民自治组织既是一个实行"四大民主"的自治组织,又是一个必须听命于上级政府的行政组织,而且乡镇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在进行问题处理的过程中,存在着互不干预的独立倾向,并且村民自治的一些方法并没有将其应有的功能很好地发挥出来,同时也有管治方面的越位、错位以及服务方面的不到位,致使脱离于两者之间的协调合作,这就使得乡镇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发挥权利造成不必要的冲突。因此,要将二者之间存在的那些问题彻底解决,按照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规范行政管理的工作内容,调动村民参与行政管理的积极性。与此同时,乡镇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间的指导和协助都要做到十分明确,其中乡镇行政管理可以对村民自治工作进行一定的帮助,而不能强制性的或者直接干预村民自治依法执行的工作。这样就可以使这两者之间形成有效的配合,相互联系,共同协作。 (二)健全村民自治制度,加强乡镇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之间的协调。通过增强乡镇行政管理的民主性,建立健全相关的责任制度,着重抓好村级民主制度建设,从而形成乡镇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的良性互动,并实施村务公开制度,将村民关心的那些大事都遵循公开原则,关于财务方面的事务做到每月一公开,将涉及村民利益的事务要积极地公示,让大家都心中有数,这样就可以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以及自我服务。在此基础上,也要提高村民的自治能力,扩大村民的自治范围,能够自发地接受政府所提供的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并认真履行责任。这样就通过加强乡镇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之间的良性互动来完善村民自治制度。 综上所述,实现乡镇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的良性互动,就需要加强这两者之间的相互配合协作,加强群众对其的监督,进一步调动村民参与行政管理的积极性,为新型乡村管理服务体制的发展打下良好基础,提高基层执政能力,以致村民真正地实现当家作主,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自治组织。 【参考文献】 [1]宫亚南.论乡镇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的良性互动[D].湖北省社会科学院,2015. [2]黄文.实现乡镇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良性互动的路径研究[D].广西师范大学,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