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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的临时固定


  骨折临时固定注意事项:
  1、本着先救命后治伤的原则,呼吸、心跳停止者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有大出血时,应先止血,再包扎,最后再固定骨折部位。
  2、对于大腿、小腿和脊住骨折,应就地固定,不要随便移动伤员。
  3、骨折固定的目的,只是限制肢体活动,不要试图整复。如患肢过度畸形不便固定时,可依伤肢长轴方向稍加牵引和矫正,然后进行固定。
  4、对四肢骨折断端固定时,先固定骨折上端,后固定骨折下端。若固定顺序颠倒,可导致断端再度错位。
  5、固定材料不能与皮肤直接接触,要用棉花等柔软物品垫好,尤其骨突出部和夹板两头更要垫好。
  6、夹板要扶托整个伤肢,将骨干的上、下两个关节固定住。绷带和三角巾不要直接绑在骨折处。
  7、固定四肢时应露出指(趾),随时观察血循环,如有苍白青紫、发冷、麻木等情况,立即松开重新固定。
  8、肢体固定时,上肢屈肘,下肢伸直。
  9、开放性骨折禁用水冲,不涂药物,保持伤口清洁。外露的断骨严禁送回伤口内,避免增加污染和刺伤血管、神经。
  10、疼痛严重者,可服用止痛剂和镇静剂。固定后迅速送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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