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期发布了《关于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对未来3年价格机制改革进行了系统谋划和全面部署。未来将聚焦垄断行业、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生态环保、农业、涉企收费、市场价格监管、民生保障7个方面,充分发挥市场决定价格作用。计划到2020年,我国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将基本完善,以"准许成本+合理收益"为核心的政府定價制度基本建立,促进绿色发展的价格政策体系基本确立,低收入群体价格保障机制更加健全,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体系更加完善,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的市场价格环境基本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