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提议旨在尊重这些岛屿的两个主权声索国的核心利益和不可谈判之要求,其核心是两个主要观点。一个是共享主权,即日本和中国保留本国对所有岛屿的声索。二是呼吁将岛屿所有权与目前存在的关于谁可以利用周边海域和海床的争端相脱离。 美国《洛杉矶时报》网站12月2日发表题为《解决日中岛屿争端的框架》的文章,作者为日本政策研究大学院大学教授桥本晃和、布鲁金斯学会外交政策项目研究主任迈克尔·奥汉隆和复旦大学美国研究中心主任吴心伯,全文编译如下:如何理解日本与中国因东海上数个无人居住的小岛(中国人称之为钓鱼岛等,日本人称之为尖阁诸岛)而起的争端? 这些岛屿面积加起来仅数平方公里,而且最近数十年并无人长期居住在其中任何一岛,因此很难理解为何这些岛屿会导致这两个亚洲国家几乎兵戎相见。但若将视角放宽,就能看到,这些岛礁具有巨大的象征意义和历史意义。对中国而言,钓鱼岛如今之地位是始于19世纪末并一直持续至1945年的日本侵略期(日本有时仍对此缺乏适当的悔罪态度)的遗产之一。在北京看来,维护它眼中的正当权利是在维护二战后的国际秩序——这一秩序命令日本放弃它在1894至1895年战争中从中国那里抢走的领土。 对日本而言,中国对这一原本似乎已得到解决的岛屿问题再次表现出兴趣的表明,最近变得过分自信的中国一心想要使用其增强了的实力来实现民族主义目的——不仅在这些岛屿上,也包括在西太平洋上其他一些海域。因此,除了这些岛屿的直接重要性,这一争端可能还预示着将会发生其他不愉快的事情。两国国内的民族主义都进一步加大了为这一岛屿争端(双方均声称对全部岛屿拥有主权)找到解决之道的难度。三位笔者是来自这一争端所涉及各重要国家的独立学者,其中包括美国。美国声称对哪个国家拥有这些岛屿不发表意见,但二战后导致很多类似情况的领土决定都是美国作出的,而且美国继续支持日本为这些岛屿之合法管理者的说法。三位笔者提出以下观点,作为促使三国政府尝试新方式的框架。 这一提议旨在尊重这些岛屿的两个主权声索国的核心利益和不可谈判之要求,其核心是两个主要观点。一个是共享主权,即日本和中国保留本国对所有岛屿的声索。二是呼吁将岛屿所有权与目前存在的关于谁可以利用周边海域和海床的争端相脱离。从这一逻辑出发,可推导出北京、东京和华盛顿的决策者应该考虑的两个选择: 一种为临时冻结状态:最简单方式是,双方均不反对对方的主权声索,并放弃对这些岛屿的积极使用、管理或监督。事实上,争端将被冻结。这将为中日关系回到一种较平静状态或出现关于如何更长久地共享主权的新办法争取时间。通过将所有权问题与这些岛屿周边的经济权利相脱离,局势可能得到进一步缓解。一种更具约束力的解决办法:这种方式有着类似逻辑,但寻求一种更为持久的解决办法。此种方式包括以下6点: 1、双方均同意不挑战对方继续对所有岛屿提出完全主权声索的权利。 2、中国同意日本继续合法地对这些岛屿拥有管理权。这要求北京作出让步。 3、日本同意授权一个监督委员会使用这些岛屿。在该委员会中,日本成员和中国成员数量相同,而且设置一名轮值主席,从而使关于这些岛屿之使用(例如科学家或游客登岛)的任何决定均需一致同意才能作出。因此,就实际而言,日本将与中国分享所有管理义务和权利。这要求东京作出让步。 4、双方停止派遣任何船只或飞机在这些岛屿周边进行单边巡逻。在这些岛屿周围12海里区内的任何巡逻均需共同进行。这些岛屿将仅用于非军事目的,例如生态旅游,而且所有此类活动均需受到上述监督委员会的完全监管。 5、双方同意,两国间目前因各自对更广阔西太平洋地区的海洋和海床资源的权利而产生的分歧,不受对这些岛屿的任何声索影响或决定。换句话说,这些岛屿将与其他领土和主权问题相脱离。 6、双方同意,不在西太平洋地区因任何陆相层而与对方开启任何新的领土争端(目前,钓鱼岛是中国与日本间唯一有争议领土,今后不出现新争端这一点很重要)。 上述方案只有签署一揽子协议(例如上述提议)才有效,因为这一提议要求各重要当事方同时表现出灵活性,并明确支持各自基本要求。目前,在安倍晋三和习近平已分别在国内完全巩固了地位的情况下,也许该在外交上有所动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