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革?吉成君?薛庆萍 干部实绩是干部德才的综合反映,是评价干部德才的客观依据。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如何建立和运用科学的干部实绩考核方法,做到"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这是公司干部管理工作中亟需研究和探索的新课题。 一、当前公司干部实绩考核方法的形式及效果 (一)个别谈话法。 通过和知情者及干部本人谈话来了解干部的一种最基本考核方法。具体做法为:合理确定谈话范围,灵活运用谈话方式,采用提问、商讨、引导、鼓励等方式进行个别谈话,并把握好谈话氛围,使谈话对象畅所欲言。个别谈话法方法简便,了解情况直接、具体,内容比较客观。但工作效率不高,概括性语言较多,考核结果不易量化。 (二)民主测评法。 通过标准化的等级量表,对干部素质作定量测评的一种考核方法。定量测评一般分为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民主测评法的运用,一是合理确定参加测评的范围。一般为班子成员、本单位全体干部、以及基层单位相关业务岗位人员。二是掌握测评的时机和周期。测评时间间隔不宜过短,以免引起基层的厌倦。三是测评环境宽松。一般采用无记名测评。四是运用测评结果对被考核对象作出全面准确的评价。防止以票定论,以票取人。民主测评法具有操作便捷,考核效率高,群众参与面大;评价内容表达比较直观,可比性较强;有利于干部考核方法的优化,创造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良好用人环境。但对干部实绩的具体内容难以了解,也很难作出客观的评价。它只能作为一种辅助性的考核方法。 (三)案卷查阅法。 借助干部个人档案中的文书案卷、考核、鉴定等材料,对考核干部的过去和现在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的一种方法。在实绩考核中,主要查阅干部的工作总结、年度考核、个人述职及与工作有关的奖惩等各种情况,对其完成的工作数量、质量及所起作用进行核实。通过历史和现实的结合,客观、公正地来分析考核干部。该方法也只是一种辅助性的考核方法。 (四)民主评议法。 通过召开干部述职大会形式,组织进行述职评议。具体做法是:先由干部进行年度或任现职述职,然后进行民主评议,再对评议结果进行实事求是地分析综合,得出客观公正的结论。其优点是:民主性强,透明度高,信息采集面广,能在较大范围内发扬民主,使群众有直接评议领导的机会;形式比较活跃,可以面对面评议,也可以无记名书面评议,可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热情。缺点是:在民主气氛不浓的情况下,可能评议者要受心理情绪的影响或干扰。 上述几种考核方法为客观、准确、公正考核干部起到了各自积极有效的作用。但是,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干部考核范围、区域不断扩大,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对干部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现行的干部实绩考核方法也需要修正、充实和完善。 二、公司现行干部实绩考核方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上存在着偏差。一是员工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使认识和评价干部的标准也日趋多样化。二是利益关系调整使员工看问题的立足点和心态都出现了差异。三是干部本身所处的环境和情况发生变化,单位与单位、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差异越来越大,可对比度就越来越小,导致干部实绩标准相对难以确立。 2、考核过程上存在着突击性、临时性。干部工作平时事务性工作多,往往是被动地、突击性地对干部进行考核。有时因某基层领导班子岗位缺人,急于配齐而确定考核对象,因考核时间紧,个别谈话、测评、情况调查核实及形成材料的时间仓促,难免造成考核面狭小,工作情况了解不全面,情况分析不透的现象。 3、干部述职没有突出实绩。干部述职往往从思想政治素质、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几个方面述得多,没有围绕工作实绩这一中心,充分介绍工作过程、取得的实绩及个人在其中的作用。这种述职不能使群众和考核者真正了解干部的工作情况。 4、知人与知事不够协调。考核干部只有了解干部的岗位及职责,考核才能全面、客观。但是,公司往往在全面掌握干部过程中,只知其人,不知其事,导致考核缺乏针对性。 (二)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 1、实绩考核不规范。一是实绩考核内容没有细化,公司很难作出同一衡量的尺度。二是考核评价标准没有量的规定,对干部的实绩较难评价。三是忽视了平时考核和资料积累。 2、知事途径比较狭窄。一是公司未能参与有关重大综合性工作,使全面、深入了解干部工作情况受到制约。二是在个别谈话时,有些谈话对象受各种因素的干扰,存在着不愿讲、不肯讲、讲不透的情况,使干部实绩考核受到影响。三是干部在述职过程没有围绕工作重心进行述职。 3、制度不健全。一是缺乏明确的实绩考核内容、程序、方法、要求及相关配套措施。二是没有建立经常性的有效的实绩考核制度,如公司与干部的平时工作联系制度、重大工作事项汇报登记制度、奖惩登记制度及重大工作专项调查制度等。 三、改进干部实绩考核方法的对策 (一)要正确确定实绩考核内容。 一是要区别对象,从干部的岗位职责实际出发,确定实绩考核内容。二是要根据干部的岗位责任目标管理,在考绩内容上作出量的要求,并通过一定的量表现出一定的质。三是要突出考绩的重点,在确定考绩内容时,要分清那些是主要工作,那些是次要工作。 (三)要科学、合理地实施考绩。 一是要区分群体业绩和个人业绩,防止二者混为一谈。二是要注意主客观条件对创造业绩的影响,分析其主观上的努力程度。三是要区分"虚功"与实绩。对反映不一、甚至出入较大的政绩要作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防止个别干部搞"虚功假绩"。四是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营造群众畅开心扉的谈话环境。五是要注意加强上下、左右的关系协调。 (四)要建立和健全干部考绩制度。 一是要建立干部工作实绩登记制度和干部工作实绩档案。把干部参与、指导工作的全过程客观地记录下来,在平时逐步积累资料,以供分析使用。对平时的考绩情况记录和材料结论,存入干部工作实绩档案。二是要建立定期考绩制度。通过定期考核,对干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可促进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一般结合各级干部岗位职责或工作责任管理目标进行考绩。对一些全局性的重大工作,也可在工作结束或总结时进行考绩。三是公司要与干部建立工作联系制度,重大工作事项汇报登记、奖惩登记制度及重大工作专题调查制度等,通过这些制度的完善,使组织人事部门充分掌握干部的工作实绩,在使用干部时,对干部能够有个客观、全面、公正的评价。